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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动脉瘤手术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3-09-19 来源:一二三四网

合作医疗政策规定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就诊报销比例和费用限额,门诊报销比例从高到低分别为60%、40%、30%、20%,住院报销比例从高到低分别为60%、40%、30%,大病补偿按照不同费用段进行分段补偿。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为5000元,住院及特殊门诊补偿年限额为1.1万元。

法律分析

门诊: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2]。

住院:

报销范围: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

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就诊费用报销比例和限额各有不同。住院费用的报销范围包括药费、辅助检查费、手术费等,具体限额也有所不同。对于大病患者,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段位,分段补偿的比例也有所调整。镇级合作医疗还提供了特殊疾病门诊的额外补偿。以上是对门诊、住院和大病报销的简要概述。

法律依据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按以下规定结算:

(一)由个人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的费用,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其中最高等级医疗机构标准计算,具体为: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三级医疗机构)800元,其他医疗机构(含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下同)5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二)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参与支付的住院最高医疗费限额(以出院日期为准累计计算,以下简称住院最高限额)为36万元。

(三)住院起付标准以上、住院最高限额以下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超额累进制结算,具体比例为:

1.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4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职人员82%,退休人员86%;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职人员84%,退休人员88%;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职人员88%,退休人员92%。

2.4万元至36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职人员88%,退休人员92%;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4%;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职人员92%,退休人员96%。

(四)住院最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由个人和大病保险基金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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