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报考事业单位需要政审父母的,但是考生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是不受影响的。
如果考生父母的有违法犯罪的具体情况和你要去的具体什么单位就会受到影响。就历年参加政治审查经验来说:
1、如果你只是去一般的事业单位(即非公、检、法),而你父母的违法犯罪记录也只是是普通违法犯罪(只要不是参加非法社团组织的,不是分裂、叛国等罪名被治安处罚以上都算),只要本人能正确认识对待的,政审不受影响。
2、如果你去公检法这些单位,只要你父母哪怕是其他直系亲属有过一般犯罪记录(即受刑事处罚),都会受到一定影响的。(去找门路去吧,呵呵。)而如果你父母及其他直系亲属受过叛国、分裂、或参加非法组织(即分裂组织、邪教组织)的,你找天大门路也没有用,肯定被刷。
法律依据:
《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十九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条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第三十四条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第三十五条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招录机关,可以实行差额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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