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仍有权获得工资,用人单位应支付报酬。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双方实际上存在的劳动关系,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劳动者仍享有法定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了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三个要件,如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并支付工资等。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可作为认定依据,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可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一、上班一周没签合同有工资吗
只要劳动者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无论没有没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支付劳动者工作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
二、怎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所谓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由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续订,双方实际上存续的劳动关系。在此期间,双方实际上履行劳动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仅缺乏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形式之一。那如何去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呢?在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出于逃避法定义务、规避可能承担的责任等目的或者自身招工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出现了大量实际用工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建立,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情况下,用工之日不易确定,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了使劳动者能够顺利的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发布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了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三个要件: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第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第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认定劳动关系可资参照的凭证:第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第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第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第四,考勤记录;第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上述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结语
在劳动关系中,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有权获得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实际上仍有劳动关系。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明确了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要件和可参考的凭证。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提供相关凭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这样的规定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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