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有关规定,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该要从事故伤害发生的当天开始,或者已经确诊为职业病当天开始的三十日内,向统筹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的,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的期限。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自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的时间。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二、工伤认定程序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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