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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清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来源:一二三四网

妨害清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

1、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4、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一、虚假破产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虚假破产罪成立条件是: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具有通过虚假破产逃避债务的犯罪故意。

3、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虚假破产罪的立案标准具体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达到了立案标准:

1、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承担虚构的债务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4、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

三、虚假破产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虚假破产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是依法设立的公司、企业;

2、主观上是出于直接故意;

3、客体是他人的合法权益;

4、客观要件是公司、企业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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