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不同情况确定。相关规定如下: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该房产均可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确定为双方共有;
3、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屋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根据出资情况计算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4、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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