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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新规

2020-11-18 来源:一二三四网

法律分析: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新政下的契税:

普宅:90平米以下:1%

90-140平米:1.5%

140平米以上或是非普宅:3%

商业房或公司产权:3%

城建税

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

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

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

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土地出让金

成本价:城八区内:15.6元/平米城八区外:12.9元/平米

经转商:10%按经管理3%(按成交价)

交易手续费

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合同印花税

房屋成交总额×0.05%

营业税

2011年1月27日新通知规定: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2年内:房屋成交总额×5.55%2年或2年以上:差额×5.55%;

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1%或利润部分×20%;

非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2%或利润部分×20%;

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5年或5年以上:免征;

买卖合同公证费:(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须缴纳)房屋成交总额×0.3%;

契税是应由买方交纳的,交税比例是:1、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1.5%的契税。2、非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3%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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