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当认定为盗窃罪规定的数额较大。
3、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盗窃罪规定的数额巨大。
4、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盗窃罪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6、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一、入户盗窃的认定
1、认定入户盗窃时,必须注意入户的非法性。行为人在未获取户主同意的前提下,非法进入他人住所,实施了盗窃行为,就应该认定为入户盗窃。
2、但如果行为人是合法进入他人住所后实施了盗窃,通常是亲属、朋友之间实施的小额盗窃行为,其行为通常对户内人员的人身威胁较小,应认定为普通盗窃。
3、对于行为人而言,当其实施非法入户这一行为时,其主观恶意就明显更深于实施普通盗窃,其一旦入户,就可能侵犯公民的住宅安宁权、隐私权抑或生命健康权。
二、盗窃罪量刑标准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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