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限行道路:玲珑山路、锦天路、临西路、环北路、望湖路、吴越街、钱王街(临西路—玲珑山路)。
二、限行时间:每日7时0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8时00分。在限行时段和限行(禁行)道路,禁止货车通行。
三、本通告中的货车是用于工程建设、矿山、沙场行业的下列车型:中、大、重型自卸货车,低速自卸货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商品混凝土货车,商品混凝土泵车,散装水泥运输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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