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未达三个月能否立案?根据相关规定,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且超过三个月未还、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应追究刑责。
法律分析
一、挪用资金罪未达三个月能否立案?
挪用资金罪未达三个月能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挪用资金罪,《刑法》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现实生活当中,目前为止挪用资金指的就是擅自的挪用单位的资金归自己所有,或者是借给他人所有,但是在数额标准以及超期未归还的时间当中,都做出了明确的限制,一般情况下要求的是超过三个月未归还,但是进行盈利活动的并没有这个限制。
结语
挪用资金罪未达三个月能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进行营利活动的,应予追诉。根据《刑法》的规定,挪用资金罪的定罪处罚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定罪处罚。在现实生活中,挪用资金的行为受到明确的限制,要求超过三个月未归还,但进行盈利活动的没有此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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