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户口本对离婚是否有影响?

2024-03-17 来源:一二三四网

离婚需双方共同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签署离婚协议书。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自愿离婚应签订书面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一方无户口本,无法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可由法院调解,如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离婚理由包括重婚、家庭暴力、恶习等。一方被宣告失踪或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分居满一年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不能。

一方有户口本不能离婚,需要双方都带上户口本才可以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的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如果只有一方有户口本这种情况的话,是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因为办理离婚手续也必须要提供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结婚证,还有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有户口本不能单方面办理离婚手续。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如果只有一方有户口本,无法满足办理离婚所需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则可通过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具体情况,如果调解无效或存在特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