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 2 承包(招标)范围 ........................................................................................................................ 2 承包范围外的工程 ........................................................................................................................ 3 工期要求 ........................................................................................................................................ 3 质量要求 ........................................................................................................................................ 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要求 ............................................................................................................ 4 适用规范 ........................................................................................................................................ 5 技术要求 ........................................................................................................................................ 5 计价依据和原则 ............................................................................................................................ 6 工程量计算规则 ........................................................................................................................ 6 计价方式 .................................................................................................................................... 6 投标报价 .................................................................................................................................... 7 附表
表1: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一览表 表2: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及其暂估金额一览表 表3: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1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1. 1.1 1.2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西马场甲14号。
本招标工程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由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时予以明确。
投标人应在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招标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此作出相应的、恰当和充分的考虑。
1.3
施工现场临时供水管径:DN150
施工现场临时排污管径:投标人现场考察时自行确定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500KVA
1.4
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其它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资料由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中自行了解,如有疑问可按投标须知要求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
1.5
招标文件中反映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和客观的,招标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 2.1 2.1.1
承包(招标)范围
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
本招标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所示:室内门窗、墙、地面、天棚装修,室内电气、消防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改造。
2.2 2.2.1
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
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及其详细要求见技术标准和要求附表1: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一览表。
2
技术标准和要求
3. 3.1 3.1.1
承包范围外的工程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招标)范围之外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将由发包人供应。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及其暂估金额见技术标准和要求附表2: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及其暂估金额一览表。
3.2.2
上述附表2中明确了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耗率。发包人将按照此损耗率确定所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耗量。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实际损耗量超出此损耗量时,超出部分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4.1. 4.1.1 4.2 4.1
工期要求 定额工期
本招标工程的定额工期为 155 日历天。 要求工期
对于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要求的工期为 不长于 155 日历天。该工期是指日历天数,其中包括所有法定节假日。
4.3. 4.3.1
计划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 9月 16日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 2 月18 日
4.4. 4.4.1
对工期的响应
对于招标人要求的各区段工期和最终的竣工日期,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如果承包人投标时所报工期提前于招标人要求的工期,投标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在投标报价中计取由此而增加的相关费用。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
4.4.2
投标人所报的施工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如有)、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有)在内的所有工作的工期。
3
技术标准和要求
5. 5.1. 5.1.1 5.2. 5.2.1 6. 6.1
质量要求 质量等级
本招标工程要求的质量等级为合格。 对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
招标人对本招标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 无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工程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要求及措施项目内容,依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程场地、周围环境、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所编制的方案及措施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面有关文件的规定。
6.2
关于本招标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要求及措施项目内容:
1、投标人需贯彻执行建办【2005】89号、京建施【2005】802号等文件精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要求及措施项目内容见附表3,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补充项目。 2、投标人需贯彻执行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的规定及《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京建施[2008]651号)文件精神,落实绿色施工要求内容,特别做好以下工作:
①、临时设施建设。现场搭建活动房屋之前应按规划部门的要求取得相关的手续。应选用高效保温隔热、可拆卸循环使用的材料搭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并取得产品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应当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拆除公司将临时设施拆除。
②、控制施工扬尘。工程土方开挖前应按《绿色施工规程》的要求,在大门出口处做好洗车池和冲洗设施,做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密闭存放装置,做好沙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和生活区绿化美化工作等。③、渣土绿色运输。施工单位应按照市政管委的要求,选用已办理“北京市流体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准运证”的车辆,持“北京市渣土消纳许可证”从事渣土运输作业。
4
技术标准和要求
④、降低声、光排放。注意施工工期安排及已签合同施工延长工期的调整,应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的,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施工时要采取封闭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并尽可能减少强光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⑤、确保安全生产。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 7.1 7.1.1
适用规范
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地方或行业规范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本工程适用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以及本市或行业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相应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内容,以及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等。
7.1.2
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非发包人有特别指令,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执行。
7.1.3
适用本招标工程的主要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名录:国家、北京市现行规范、规程及施工图纸标明的规范、规程,由投标人自行自费准备。
7.2 7.2.1 8. 8.1 8.1.1 8.2 8.2.1
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规范
适用本招标工程的特殊技术规范 无 。 技术要求
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
除合同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 无 。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标准和要求
根据本市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砼或砂浆的管理规定,本招标工程施工现场所用砼的供应方式:预拌,砂浆的供应方式:预拌。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8.2.2
样品的具体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将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向根据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下列材料设备的样品:
1、承包人提供的样品计划(如有)中所列举的材料; 2、所有室内装修材料(不含甲供材料设备); 3、所有装饰木门; 4、所有防水材料;
9. 9.1
计价依据和原则
本招标工程计价依据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配套计价管理规定。
9.2
本招标工程的计价活动(包括标底编制及投标报价编制)实行“定额量、市场价、指导费”的计价原则;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10. 10.1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招标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当遵循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中规定的规则。
10.2
如果定额中明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缺少(或不适用)相应的计量规则,则执行按图纸标示的理论净量进行相应工程量计算的原则。
10.3
第10.1款、10.2款中明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样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及洽商处理等合同价款调整、工程结算时的工程量计量。
11. 11.1
计价方式
本工程的标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工程价款结算等计价均采用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实行工料单价法计价。执行《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通知》(京建经[2002]117号)及相关配套文件。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11.2
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要素(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以及资源等)的市场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全面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装备水平和综合实力,以及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等因素。
11.3
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
11.4
规费和税金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费用。
12. 12.1 12.1.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组成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所报施工工期内完成承包(招标)范围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在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招标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条件的基础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 直接工程费、措施费(含各种非实体性消耗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等)
(2) 间接费(含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规费等费用); (3) 利润、税金;
(4) 招标人给定的暂估价(如有);
(5) 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对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实施总包管理、协调、
配合和服务等所发生的总承包服务费;
(6) 缺陷修复和保修费用;
(7) 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内的合同期内市场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
机械设备等各种价格波动造成的施工成本变化;
(8) 合同期内基于投标人自身判断的各种可能存在或发生的合同约定的风
险范围以内的风险;
(9) 为符合或满足招标人在合同文件中约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
任何费用;
7
技术标准和要求
(10) 与各类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就位和安装固定相关的卸车、装车、水平运
输、现场倒运、垂直运输、安装固定相关的人工费;
(11) 包括搭接、连接、切割和损耗等在内的材料费;
(12) 诸如钉子、自攻螺丝、垫片、铁丝、腻子、夹子、铆焊料等辅材费; (13) 与搬运、发运、装卸、仓储、包装、垂直运输等有关的所有费用; (14) 为实施和完成工程所必须的,或者是为克服工程移交前的任何困难而可
能变为必须的所有附属的及其他工程和费用支出。
12.2
非实体性项目及各种措施项目费的报价金额,应涵盖合同文件约定投标人中标后实施、完成本工程并修补缺陷所需要的费用。所有相关费用应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等进行报价。
12.3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附表2(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及其暂估金额一览表)中列明的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金额本身不列入投标报价中,但应将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辅材,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开箱、验收、存储、保管、二次倒运和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在定额子目组价时计入,并按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其配套文件进行取费、计税。
12.4
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文件约定,针对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可参照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自行设计)中详细列出计费基数、费率及合价。该报价一经报出,即为履行总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的责任和义务得到的全部报酬。
12.5
投标人应根据“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明确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求和项目内容,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具体措施以及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单独列项。
12.6
投标人应按照文件《关于调整临时设施费费率的通知》(京造定[2003]9号及京造定[2009]4号)规定将绿色施工增加的费用并入临时设施费进行报价。
12.7
投标人应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关于执行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的若干意见》<京劳社工发[2006]177号>,《关于做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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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要求
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现行标准和合同文件关于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约定,计取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应单独列项。
12.8
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04]0243号)计取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并单独列项,计入投标总价。
12.9
投标人应根据第8.2.1项关于本工程施工现场所用砼或砂浆的供应方式,进行投标报价。
12.10 12.11
投标人应根据第8.2.2项关于样品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技术标准和要求文件是本招标工程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服务于本工程的招标投标。其中对承包人有关工作内容、责任和义务的约定,同样是有可能成为承包人的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应当综合考虑的事项,投标人应当对有关约定作出响应,按照有关约定编制投标文件。
12.12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预算书至少应包括预算书报表封面、编制说明、工程合价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取费表、三材用量表、工程预算表、人材机汇总表、暂估价汇总表(如有)、设备费汇总表(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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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要求
附表1: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一览表
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一览表
序号 条件和设施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标准和要求 甲方及监理单位办公1 用房 间 3 配备水、电、通讯、采暖、空调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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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要求
附表2: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及其暂估金额一览表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及其暂估金额一览表
序号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 釉面砖600*600 大理石 毛面花岗岩 筒灯 标志灯 半园吸顶灯 硬盘录像机16路 红外射像机 成套电话交换机 洗脸盆 洗涤盆 淋浴器 大便器 小便器 计量单位 暂估金额 (元) 55 180 150 30 86 40 4980 750 8500 180 250 630 140 100 损耗率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 ㎡ ㎡ 个 个 个 台 台 台 套 套 套 套 套 2% 2% 2%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上述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金额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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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要求
附表3: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类别 项目名称 安全警示标志牌 具体要求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 m; 现场围挡 (2)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五板一图 企业标志 文明 施工 与 环境 保护 场容场貌 (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 (4)绿化。 (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材料堆放 (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现场防火 垃圾清运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现场办公 生活设施 临时 施 设施 工 现 配电 线路 (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 (1)道路畅通; (2)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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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要求
场 临 时 用 电 配电箱 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接地保护 施工现场保护零钱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 装置 楼板、屋面、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临 阳台等临边防踢脚板。 护 边 洞 通道口防护 口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预留洞口防护 交 防护栏杆。 安全 叉 施工 高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楼梯边防护 处 板。 作 业 防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高空作业防护 护 其他形式的通道 其他 (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及本工程实际情况自行增减) 垂直方向交叉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作业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电梯井口防护 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注:本表所列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如修订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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