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高新集团公司工会福利制度
为了认真履行《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充分体现公司工会组织对广大员工的关心和照顾,增强凝聚力,特将员工(含离退休员工)福利以制度的形式制定出来,以便执行和接受员工的监督。
一、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常高新集团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内员工不适用。
二、具体细则
1、每年员工过生日,工会发放礼券(或礼物)300元以示祝贺。
2、每年“六一”儿童节,给予当年员工有14周岁以下子女的,发放过节费(券)200元。
3、凡员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经知会工会,由工会致新婚贺仪500元。
4、凡员工生病住院、女员工分娩,由员工知会工会后,工会将派员前去探望,送上一束鲜花及1000元以示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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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岳父母)不幸去世,由员工知会工会后,由工会派员前去吊唁,赠送花圈及1000元以示慰问。
6、凡员工子女考取大学,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由工会给予2000元祝贺金。
7、每年春节前,工会应组织上门对离退休员工进行慰问,标准为1000元(礼物或礼券)。
8、对于经济困难或遭遇突发性状况的员工,经本人申请,经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将酌情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助。
9、本制度原则上每一年作一次修改,并经讨论后执行。 以上制度,经讨论通过后执行。
常高新集团工会 二00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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