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管理办法
1 目的
1.1为加强公司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简称合作院校)的合作,进一步理顺和规范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降低因管理流程设置不合理或不当造成的管理效率低下风险,提高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业务部门、直属生产厂部,各事业部、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3 定义
3.1研究生联合培养是指公司通过推荐优秀管理、技术人才担任合作院校兼职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兼职导师)的方式,与合作院校共同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
3.2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包括合作院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公司在职员工攻读的工程硕士、博士研究生(文中未作特殊说明的均指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带培研究生);公司鼓励兼职导师带培公司在职员工攻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4 管理职责
4.1公司领导负责合作院校选定的审批及兼职导师候选人推荐名单的审批。
4.2人力资源部负责制(修)订本管理办法;负责会同规划与科技部选择合作院校及相关专业方向;负责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相关合作协议;负责组织选拔兼职导师候选人,并向合作院校推荐;负责会同合作院校确定招生计划并开展招生工作;负责兼职导师的管理和评估;负责带培研究生带培期间的管理和效果评估;负责带培研究生报到手续的办理(不含研究院及各事业部、子公司)。
4.3规划与科技部负责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牵头选择合作院校;负责会同人力资源部确定兼职导师候选人;负责兼职导师带培研究生
项目的审核。
4.4各单位负责带培研究生报到手续的办理(研究院及各事业部、子公司);负责带培研究生的日常管理;负责带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学习场所的安排,发放劳防用品,提供工作餐;负责公司技术秘密、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带培研究生有关费用的报支;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带培研究生在本单位学习期间的过程管理和效果评估。
4.5兼职导师负责与合作院校配备的导师共同制订带培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实施计划;负责为带培研究生提供技术(业务)指导,指导其完成毕业论文,并对其在公司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负责联系相关单位为带培研究生提供学习所需的图书、实验设备等资源;负责带培过程中公司技术秘密、知识产权的保护。
4.6带培研究生须在合作院校完成理论课程学习;在公司学习期间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密义务;须认真完成兼职导师交付的任务,定期提交学习报告;须在兼职导师的指导下撰写与研究项目内容相关的毕业论文;在公司学习期间及离开公司后,未经公司保密审查,不得擅自发表涉及公司的各类论文、信息、资料。
5 管理流程图见附件1 6 业务管理要求
6.1人力资源部整体策划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业务流程,制(修)订本管理办法。
6.2人力资源部会同规划与科技部选择合作院校及相关专业方向。 6.3(关键控制活动)公司领导根据人力资源部、规划与科技部推荐的合作院校及相关专业方向进行审批。
6.4根据公司领导审批意见,人力资源部与合作院校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有关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5人力资源部根据合作院校需求及提供的专业、导师条件等组织兼职导师候选人的选拔工作,并向合作院校推荐。
6.5.1各单位依据导师选聘要求,推荐符合专业要求的优秀人选,
报人力资源部。有意担当兼职导师者,也可自我推荐,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
6.5.1.1兼职导师须爱岗敬业、亲贤爱才、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管理、技术人才;原则上正在负责公司级科研攻关项目,且项目持续时间为一年半以上,具有充足的科研项目经费。
6.5.2人力资源部会同规划与科技部确定兼职导师候选人。 6.5.3(关键控制活动)兼职导师候选人经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提交合作院校进行资格审定。
6.6合作院校审定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将兼职导师纳入公司兼职导师库进行归口管理,并根据带培情况、专业特点等实行动态调整。
6.7每年合作院校研究生招生期间,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兼职导师的带培意愿及负责的项目情况,与兼职导师会同合作院校确定招生计划并开展招生工作(个人简历和面试评估表见附表)。原则上一位兼职导师每年最多可带培二名研究生。
6.8在带培研究生完成学校的基础课学习后,根据合作院校提供的招生名单,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职能业务部门(不含研究院)及直属生产厂部带培研究生的报到、现场学习协议(见附件2)的签订、学习单位的安排、有关保险的购买等,事业部、子公司由各单位负责办理。
6.9各单位接人力资源部通知后,为带培研究生办理进厂手续、落实住宿,其中职能业务部门(不含研究院)、直属生产厂部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对带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确保其知晓相关的安全事宜;为带培研究生安排学习场所,发放劳防用品,提供工作餐等。
6.10各单位和兼职导师共同做好带培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和过程跟踪。
6.11兼职导师与带培研究生共同商定带培计划,确定研究方向,并按照要求填写《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习手册》(见附件3),兼职导师
对带培研究生的季度评价结果将作为带培研究生季度生活补贴发放金额的依据。
6.12兼职导师指导带培研究生带培期间的学习及研究论文的撰写。带培研究生在带培期间发表与公司相关的论文必须经兼职导师及所在学习单位同意,所产生的任何与公司相关的成果归属公司所有。
6.13各单位对带培研究生带培期间发生有关费用进行报支。 6.13.1交通费
6.13.1.1在公司学习期间,来自合作院校的外地带培研究生每半年可报销一次从公司往返学校或家庭所在地的火车硬座或硬卧(含动车、高铁二等座及以下)费用,由导师科研项目经费列支。
6.13.1.2由于项目研究需要,需安排带培研究生出差,交通费由导师科研项目经费列支。
6.13.1.3如合作院校需兼职导师赴院校参与带培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其往返院校所在地的交通费由导师科研项目经费列支。
6.13.1.4由带培研究生个人原因引发的其他交通费由本人自理。 6.13.2住宿费
6.13.2.1带培研究生在公司学习期间,由导师所在单位负责安排带培研究生的住宿(原则上安排在集体宿舍,两人一间),费用由导师科研项目经费列支。
6.13.3 生活补贴
6.13.3.1带培研究生在公司学习期间的生活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1000元人民币/人·月(税前),博士研究生1000-1500元人民币/人·月(税前),具体按带培研究生当月出勤天数折算,浮动部分为季度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代培研究生生活补贴费用由导师科研项目经费列支;对于个别院校对研究生助研津贴资助有特殊标准要求的,多于上述生活补贴标准的费用均由导师科研项目经费列支。
6.13.3.2带培研究生在公司学习期间,兼职导师所在单位为其提供工作午餐,费用由各单位自主承担。
6.13.4劳防用品费
6.13.4.1兼职导师所在单位提供带培研究生在公司学习期间相应的劳防用品,费用由导师科研项目经费列支。
6.13.5保险费
6.13.5.1根据实际情况,凡在公司学习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带培研究生,公司可为其购买意外险,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在引智费专项费用中列支。
6.13.6发表论文费用
6.13.6.1如属项目研究需要,由导师科研项目经费列支。 6.13.6.2如属带培研究生的个人行为,由带培研究生本人承担。 6.13.7 相关学术交流费用
6.13.7.1如属项目研究需要,经兼职导师同意,带培研究生可以参加相关学术交流,期间费用由导师科研项目经费列支。
6.13.8经公司批准,无项目经费支付的相关费用在引智费专项费用中列支。
6.14(关键控制活动)带培期结束后,各单位会同兼职导师对带培研究生在公司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6.15联合培养研究生相关纸质材料如带教培养协议、季度带教记录等,由兼职导师所在单位统一保存,保存期限为2年。
7 附则
7.1兼职导师所在单位可为带培研究生在公司学习期间配备计算机,由兼职导师视情况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计算机供带培研究生在公司学习期间使用;带培研究生离开公司时,将计算机归还兼职导师所在单位保管,用以带培研究生学习专用。所涉费用由兼职导师的科研项目经费列支。
附件2:
联合培养研究生现场学习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学校: 导师: )
兹有乙方( )于 年 月 日作为联合培养研究生到公司学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学习时间:
乙方在甲方学习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方学习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纪以及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活动。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划定的范围实施学习活动,进、出学习单位需告知甲方研究生导师。
3、乙方在进入甲方现场学习前,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范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乙方在现场期间应接受甲方人员的指导与监督,观察、学习、了解现场生产作业规程,不得顶岗或动手操作,若乙方擅自顶岗或动手操作引发事故,乙方将承担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4、乙方在学习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查看甲方资料或操作甲方设备,不得擅自发表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论文,不得泄漏甲方商业秘密,如有违反者,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关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职工劳动合同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及离开甲方后所发表的与甲方相关的论文,必须经甲方同意,所产生的任何与甲方相关的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5、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非因公负伤或患病,可在甲方医务室就诊,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在学习期间,如甲方为其配备了计算机等办公用品,在乙方学习结束后应归还甲方,如有因乙方原因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乙方学习期间,甲方为乙方安排住宿,提供劳防用品及学习工作所需的办公用品。
2、在乙方学习期间,甲方每月为乙方提供生活补贴 元人民币(税前,大写 ),同时,每个工作日免费为乙方提供工作午餐。
3、在乙方学习期间,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综合团体保险,若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发生人身意外,对于按实际责任分配后公司责任造成的实际损害超过40万的,超出部分由甲方与校方共同承担;对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乙方人身、财产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乙方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发生的任何费用和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司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习手册
姓 名
院 校
年 月 日
姓 名 在读学历(位) 兼职导师姓名 安全教育记录: 所在单位 在读院校 所学专业 专业 职称 教育人: 受教人: 日期: 保密教育记录: 教育人: 受教人: 日期: 总体带培计划(由兼职导师填写):
兼职导师: 日期:
年 季度带培记录
姓 名 在读学历(位) 兼职导师姓名 所在单位 在读院校 所学专业 专业 职称
本 季 度 学 习 小 结 兼 职 导 师 评
价 1、您认为该研究生在本季度的总体表现如何? 综 合 评 定 意 见 □ 非常好 □ 比较好 □ 一般 □ 有待改进 2、您认为该研究生在本季度是否考虑一次性补贴? □ 是 □ 否 若为是,则一次性补贴: 元(原则上博士最高为1500元,硕士最高为600元,从兼职导师项目经费列支) 导师签字: 日期: 备 注 注:本季度学习小结由学生在每季度末填写,并交兼职导师填写“兼职导师评价”和“综合评定意见”栏,该记录将作为学校考核评价该生的一项依据。
总 结 记 录
个人总结: (可另附A4纸) 兼职导师总体评价: 签名: 日期: 研究生所在学习单位意见: 签名: 日期: 研究生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意见: 签名: 日期:
个 人 简 历
姓 名 籍 贯 身 高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外语水平 (相关证书) 计算机水平 (相关证书) cm 性 别 民 族 健康状况 手 机 出生年月 血 型 政治面貌 邮 编 电 话 邮 编 电 话 照片 (近期所拍) □□□□□□□□□□□□□□□□□□ 学 习 经 历 本科 硕士 博士 时间 学习方式(全日制/在职/其它) 学校 专业 所获学历(位) 学术获奖情况(校级及以上): 工作经历(无则不需填写): 社会经历及获奖情况(校级及以上): 其他 (1)本人健康情况:(良好、一般、差)。是否患有传染病、先天性疾病或身体机能障碍? 若有,请列出: 无:□ 有:□ (2)是否有违纪记录?若有,请列出: 无:□ 有:□ (3)声明:本人如实填写上述各项,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签字: 日期:
面试评估表
被面试人姓名:
面试情况 评估项 外表形象 评分标准 良好(10-9分),整洁干净(8-6分),形象欠佳(5-3分),形象差(2-0分) 得分 谈吐举止 很好(10-9分),较好(8-6分),一般(5-3分),差(2-0分) 专业知识 很强(20-15分),较强 (14-10分),一般(9-5分),差(4-0分) 理解能力 很强(20-15分),较强 (14-10分),一般(9-5分),差(4-0分) 应变能力 很强(20-15分),较强 (14-10分),一般(9-5分),差(4-0分) 沟通能力 很强(20-15分),较强 (14-10分),一般(9-5分),差(4-0分) 总评分(100-85分 优秀,84-70分 良好,69-60分 合格,59分及以下 不合格) 面试人(兼职导师)总体评价: 签名: 日期: 兼职导师意见: 同意带培( ) 不同意带培( ) 带培类别: 正导师带培( ) 副导师带培( )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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