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欠缺。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监理者,其能够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监理措施确保工程项目各项指标都能够达到要求。但是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人员大多是从从事施工、设计以及勘察工作中转变而来的,只经过了短期的培训就走上监理岗位,对监理工作的很多要点把握不清,对监理工作的程序也不夠深入了解,甚至将工程监理认为是安全和质量的监督。这样一来,将会影响到整个监理水平的提升。
1.2建筑工程监理市场行为不合规范
由于我国的建筑监理工作发展历史不够悠久,建筑监理手段不够健全,因此许多建筑施工单位无法准确把握来自各个结构、各个组织的监理单位。在工程的承揽方式上,仍然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部连体监理、监理人员挂靠监理证件、转包监理的现象。再者,由于我国的经济体系受到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致使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在实施开展的过程中带有强制性。导致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能力有所降低,不能构成完善的市场供求体系。
1.3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缺乏科学体系的支撑
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过分的强调了监理的效用,反而导致工程监理企业的业务职能过于单一化,使得其工作的范围仅仅局限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方面的管理,而忽视了对整个项目设计阶段、决策规划阶段的管理,同时也忽视了对于合同管理以及项目工期控制的监理,这样就阻碍了监理工作的健康运行,不能够达到监理的目标。
1.4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工作不完全到位
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工作不完全到位。首先,监理人员不到位。随着行业的发展需要,许多年轻人缺乏监理经验。一些非专业监理人员纷纷投入到建筑监理行业当中去,他们不能够严格按照规范的监理程序进行监理操作,仅能够进行一些简单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这就出现了监理人员的工作兼顾不全面、服务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其次,由于建筑监理单位的人员存在着很大的变动且监理人
员的工作岗位不固定,为了某项工作进行人员的临时调动就造成了监理人员得过且过的监理心态,对监理工作的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高,造成了建筑监理工作的低水平运转。
二 现阶段建筑工程监理问题解决措施 2.1优化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发展方式
建设主管部门在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最为主要的一点就是要从实际出发来对企业的工作进行指导,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则应尽可能的发挥其智力密集性优势,通过对市场需求的把握和对优秀人才的培养来不断扩展服务范围。在这里,通过两个具体的方面来进行说明和分析。
2.1.1不断扩大业务资质范围
这一目的可以通过资质申请或者是企业重组来实现。申请资质主要是对建设单位而言,对应工程的建设都是需要相应的资质才能够进行的,项目管理企业所进行的管理工作涉及到全部过程和各个方位,因此时间包含的内容相当之多。基于此,工程监理企业也只能够在具备一定的资金以及人员条件之后才能够申请新的资质。而企业的重组也并不只是多个企业资源的简单叠加,企业重组最为主要的形式就是企业并购。具体来说,就是一些大型的监理单位在具备足够的人力、财力资本之后对小型企业进行并购,以此来扩大自身的人员、规模以及业务范围。
2.1.2改变企业管理模式
企业管理模式的优化与改变可以通过以下三个具体的方式来实现:一是改变企业自身的内部组织模式,这样一种模式上的转变也包括工程监理企业向管理企业的转变;二是工程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这就要求企业应不断充实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并对这些人才进行进一步的培养,使得这些专业人才能够在工程建设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当中发挥良好的作用;三是工程建设企业还要能够把握好吸引、培养和利用人才这样三个具体的环节,来做好人才资源的管理工作。
2.2行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大力加强市场宣传。政府以及行业协会都应当充分利用网络、杂志以及报刊媒体等来进行有效宣传,通过项目管理的成功案例来引导人们充分了解和认识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事实上,这样一种宣传工作本身也是具有科学性的,同样需要专门的结构配备专门的人员来进行,并要相应宣传专业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管理的显著优越性;其次,还需要不断进行市场培育。在这其
中,行业协会一方面是起到了市场培育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能够激发业主的服务需求;另外,还应当支持市场的发展,在行业协会和政府内都应当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来对广大的咨询企业进行发展咨询,并相应出台可实施的发展战略。甚至对于一些有意向的公司还可以进行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必要时候可提供多方面的帮助。
2.3健全相关方面的政策及法规
一方面要认识并明确项目管理工作当中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性和地位。在我们国家,市场建设已经达到了完全开放并继续深化改革的地步,但是相关方面法律法规的配套并没有同步进行。到目前为止,行业内的最高法规《建筑法》当中也并没有项目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正是因为这样,在今后《建筑法》进行修改和优化时,就有必要完善项目管理和项目总承包相关方面的条款并明确其法律地位,这样才能够真正完善和保证项目管理本身的层次性和重要性;另一方面,还应当不断出台配套法规,这样一种目的和要求的实现就需要相关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法规建设的力度,具体来说有三个部分:一是尽快修订和完善《建筑法》;二是组织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三是进一步研究招投标管理办法。
2.4培育复合型人才
对于工程监理企业而言,工程项目的管理就是其最终目的和发展目标。而监理企业本身又是高智力的知识密集型企业,在这样一种现实状况之下,我们完全可以认为工程监理企业的兴衰是由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丰富程度所决定的,其竞争很大程度也是人才的竞争。与此同时,也应当考虑到工程建设本身涉及到的学科也较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管理方面工作人员就不仅仅需要具有工程技术或者是工程经济方面的知识,而更应当更加强其知识结构的复合型和有效利用性。
三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监理行业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的研究和说明,我们就可以看到人们对于房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以及性能各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在现阶段,为了更好的保证工程项目满足人们的需求,就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管理,而监理工作是其中重要的环节。本文就以房建工程监理工作为中心尽心进行分析,指出了当前我国房建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提出了几点有效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改善当前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升监理质量水平,更好的促进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吴瑞勤.关于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探讨.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年第06期
[2]向正梁.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建筑知识:学术刊,2013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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