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1)班班级考核加(扣)分项补充细则(试行)
一、加分项细则:
1、班级值周考核为第一名时,每个小组各加20分。 2、班级值周考核为第二、三名时,每个小组各加10分。
3、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名次(前两名)分别加10、5分。
4、每天各科评选的最佳组合奖每次加5分,评选的最佳演说奖、最佳表演奖、最佳评论奖每人次加3分。(由任课老师根据情况评选,如无突出表现,可以不予评比)
5、每堂课中每个小组所有成员如均能回答一次问题且正确率较高,该小组加5分。(此项由各科课代表负责记录于课后予以加分)
6、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代表班级参加比赛取得名次按一、二、三等奖按10、8、5分给所在小组按人次逐次加分,未取得名次按4分加分。
7、班级报送的各类稿件,凡经班级评审通过者给所在小组每人次加3分,如获奖按国家、省、市、区、镇、校、年级奖励按人次依次加30、25、20、15、10、5、4分。
8、个人在劳动中拿特殊劳动工具时依据劳动工具大小、特殊程度酌情给该组加2—10分。
9、劳动、卫生、各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小组由班主任酌情加5—10分。 10、月检测中小组考核成绩第一名、第二名的小组在该周班级考核中依次加20、10分,其它组不予加分。
11、各科目听写或作业该组成员均完成较好时,给该组酌情加5—20分。(此项加分由任课老师负责)
12、其它加分项由班主任根据情况随时制定,但必须经班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扣分细则:
1、班级值周考核处于4—8名间每组各扣5分;处于9—13名时每组各扣10分;处于班级倒数3名之内时每组各扣20分。
2、小组及个人因失误或违反纪律给班级扣分者,按每人次给班级扣分数乘以10给所在小组予以扣分。
3、未完成学校或班级安排的任务时,按每人次给所在小组各扣5分。 4、班干部带头违反纪律时,按个人考核扣分双倍扣分。
5、班级值周考核中受到学校领导、值周教师及相关兼职教师批评的该项负责班干部所在小组每人次扣10分。
6、个人出现重大违纪现象时,所在小组按每人次酌情扣10—40分。
7、在课堂中不认真听讲或捣乱课堂纪律,或因其它原因被任课老师点名批评者,每人次给所在小组扣10分。
8、月检测中小组考核成绩倒数第一名、第二名的小组在该周班级考核中依次扣20、10分。
9、其它扣分项由班主任根据情况随时制定,但必须经班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以上解释权归班主任和班委会,本细则从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六(1)班班委会
201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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