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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023-08-22 来源:一二三四网


海南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93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提升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和品质,实现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省厅决定从2017年起,开展为期三年的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个交通”发展要求,坚持管理和技术的传承与创新、深化现代工程管理,全面提升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安全水平,推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协调发展和转型升级,为建设开放共享、人民满意的交通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品质工程”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公路水运工程全寿命周期管理理念,从设计、管理、科技创新、安全保障、绿色环保等方面全面提升公路水运工程的质量安全水平,推动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工程内外质量、结构功能、使用特效、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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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艺术、文化内涵、节能环保等方面更加符合发展规律,更加具备科学创新理念,并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创建一批生态环境优美、项目管理科学、科技创新水平领先、造价经济合理、工程质量优良、运营安全舒适的品质工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带动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三、活动时间及活动范围

活动时间:2017年1月-2019年12月,为期3年。 活动范围:2017年在建,2017年及以后新开工的公路水运项目,均可参加创建活动,不限工程建设规模和等级。

四、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品质工程”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品质工程”创建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省厅成立“品质工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活动开展。

组长:刘闯(厅总工程师) 成员:王风(厅综合规划处处长)

潘德雄(厅建设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刘昌义(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王成斌(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吕晓宇(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活动办公室 主任:潘德雄(厅建设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副主任:彭翀(厅综合规划处副处长)

刘文(省公路管理局局长)

王成斌(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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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晓宇(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局长)

成员:陈颖新(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阳振中(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吕奋(省公路勘察设计院总工) 韩善剑(省公路勘察设计院副总工) 李丽(厅建设管理处主任科员) 熊立新(厅安全监督处主任科员) 韩旺(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科长) 阮琼琦(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科长) 庄恢旭(省公路管理局副科长) 王锦攀(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科长) 特邀专家若干名。

“品质工程”创建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品质工程创建有关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评比和表彰工作。

为确保“品质工程”创建活动的顺利实施,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县)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组长由市(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工程建设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负责工程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工程管理部门的业务人员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业务人员组成。

工程建设项目也应相应成立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开展。组长由项目建设单位分管工程建设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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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参建单位的业务人员组成。

五、实施步骤

“品质工程”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实施阶段(2017年1月至12月)

1.省厅印发《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要结合实际,各自制定印发“品质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活动内容、活动范围、活动目标、具体措施、考核奖惩办法等,并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将“品质工程”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施工合同标段。各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应制定本项目“品质工程”建设实施细则,并负责对各标段“品质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拟定《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标准》及《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比办法》,经省厅审定后予以印发实施。

3.确定省级示范创建项目。通过项目建设单位、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筛选确定1-3个公路水运工程在建或拟开工项目作为省级示范创建项目。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8年1月至12月)

1.各单位、各项目结合各自制定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有重点、分步骤地有序推进“品质工程”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按品质工程创建活动要求,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场地容貌规范化、质量安全管理程序化,并及时报送有关活动开展的情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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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深入开展施工标准化、平安工地创建、质量通病治理、安全隐患排查、劳动竞赛、施工现场观摩、质量安全大检查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明确质量安全标准和目标,推动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整体提升。

3.省厅对各市县、各项目“品质工程”建设活动开展情况组织监督抽查。尤其加强对省级示范创建项目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考核总结阶段(2019年1月至12月)

1.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对本单位“品质工程”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提交总结报告。

2.省厅组织对省级示范创建项目开展“品质工程”考核。其他满足“品质工程”评价条件的项目,可在交工验收后向省厅提出参评申请。省厅将优中推优,评选出“品质工程”示范项目,并对有关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六、活动要求

(一)深刻领会品质工程内涵

品质工程具体内涵包括:一是建设理念,体现以人为本、本质安全、全寿命周期管理、价值工程等理念;二是管理举措,体现精益建造导向,突出责任落实和诚信塑造,深化人本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和精细化;三是技术进步,展现科技创新与突破,先进技术理论和方法得以推广运用,包括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新标准的探索与完善;四是质量管理,以保障工程耐久性为基础,体现建设与运营维护相协调、工程与自然人文相和谐,工程实体质量、功能质量、外观质量和服务质量均衡发展;五是安全管理,以追求工程本质安全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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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控为目标,促进工程结构安全、施工安全和使用安全协调发展;六是工程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体现在生态环保、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多措并举推动“品质工程”创建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加大“平安工地”建设力度,健全安全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施工安全长效机制;推行工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健全工程巡查排险机制,提升工程安全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体系,全面落实对参建单位质量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参建人员的人身安全。

2.创新勘察设计理念。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科学确定技术标准,合理使用技术指标。加强外业勘察验收,合理安排设计周期,全面推行精准设计、动态设计和创新设计,有效减少设计变更。

3.深入推进施工标准化建设。加强对施工工艺流程、材料加工、场站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成熟经验的总结和提升,建立有效的检查和激励机制,将标准化管理融入工程建设管理各个方面,逐步实现工程建设管理行为、工地建设、施工工艺、过程控制的标准化,形成施工管理标准化体系,从而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技术创新,实现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工期、投资的有效控制。

4.推进项目管理手段信息化。积极探索“互联网+交通基础设施”发展新思路,构建我省公路、水运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管理过程的全控制,达到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的目的;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等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广工艺监测、安全预警、隐蔽工程数据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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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远程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在施工管理中的集成应用;完善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对公路水运建设从业单位的全方位管理与服务;倡导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通过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对质量安全、计划进度、合同管理、远程监控进行信息管理,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智能化和控制实时化,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5.推动日常工作管理精细化。牢固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以精细化控制为载体,注重日常管理目标、内容、手段、过程精细化,实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全方位管理的有效控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制定“施工措施注重源头管理;工程质量注重细小部位;施工工艺注意细小环节;施工管理注意细小措施”的精细化管理与精细化施工控制体系,大力提倡精细化管理,通过细化目标、细化标准,实行精确控制和科学考核,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实施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标准化管理体系。

6.实行班组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施工班组管理制度,强化班组能力建设。加强施工技术交底,实行班前教育和工后总结制度。推行班组首次作业合格确认制,强化班组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全面推行班组人员实名制管理,加强班组人员技能培训,开展班组技能评比活动,推动班组管理规范化水平提升。

7.提升工程绿色环保水平。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绿色公路建设和公路钢结构桥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从公路的规划、设计、建设等阶段着手,以最少的资源占用、能源耗用、污染排放、环境影响,实现自然环境与工程建设之间的均衡和协调,在满足功能需求基础上,提升工程绿色环保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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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引导和推动企业积极研发和应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淘汰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落后工艺工法和设施设备。同时,加强工艺工法的传承和创新,鼓励企业总结现有特色有效的传统工艺和工法,积极推动工艺功法创新升级。

9.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积极培育以提升质量、保障安全为核心,以人为本、精益求精、全心投入为主要特征的品质工程文号。通过强化培训、继续教育、技能竞赛、技术交底等方式,提升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队伍素质。建立优秀技工激励机制,推行师徒制模式,打造专业技能过硬、职业道德良好、人员较为稳定的施工班组或队伍。

(三)各尽其责开展“品质工程”创建

1.项目法人要加强对项目的整体建设管理。一是从项目建设管理组织机构的组建、人员配备标准、关键人员的资格条件等方面把好准入关;二是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以保证合理的设计和施工周期;三是加强对项目招标工作的监管;四是加大对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的检查,根据品质工程创建具体目标对项目建设实行动态监管,以品质工程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代建单位要对项目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了解,成立满足要求的现场建设管理机构,配备精干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制定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切实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提前做好对工程关键部位和建设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做好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沟通和协调。从严把好施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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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单位准入关,加强现场施工、监理单位的履约考核,保证现场主要施工、监理单位技术人员的稳定。及时组织开展各施工标段经验交流、观摩学习等活动,。

3.监理单位要严格按合同承诺组建技术力量过硬、人员配备合理的现场监理机构。在工程建设期间,现场监理人员不得随意进行调整,要保持现场监理机构的稳定性和监理工作的连续性。要针对工程实际制定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对于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加强同施工单位的交流和沟通,加强对施工技术、工艺的监理;认真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工艺;严格规范监理工作行为,强化全过程监理,无缝隙监理,重点抓好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全过程旁站。认真把好隐蔽工程验收关、工程报验关、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关、计量支付关等主要关口。

4.中心试验室(或监理试验室)要加强对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确保检测数据的科学准确。要合理配置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进一步规范试验检测行为,充分发挥试验检测对施工的指导作用。

5.施工单位要配足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强有力的管理团队,为实现品质工程项目提供组织保证。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目标化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精细化管理制度,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合理施工技术方案和工序质量控制措施,促进质量与进度协调发展,制订每道工序精细化施工的具体要求、工艺流程,明确每道工序责任人,建立和落实技术交底制度,认真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将质量目标分解到工序,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指标,加强对工程各个环节、每道工序的检查验收,以规范的施工操作保证工序质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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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序质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进而保证工程整体质量。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品质工程”是践行现代工程管理发展的新要求,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的有效途径。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相应活动领导机构,根据各自实际,编制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解目标,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有序进行。

(二)强化顶层设计,贯彻全寿命周期

以加强全寿命周期质量控制为指导,以工程质量安全耐久为核心,强化品质工程创建活动顶层设计,保证工程达到质量安全要求。一是以推进模块化建设为方向,深入推广标准化设计,鼓励构建设计标准化和通用化。二是引导BIM技术在设计、施工、项目管理中的普及和应用,逐步利用BIM技术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全寿命周期的信息畅通传递。三是全面深化现代工程管理,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四是在加强新建工程管理的同时,加强其生命周期内的使用维护、病害防治、超限超载治理和危险品运输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平安运营和合理使用年限。

(三)加大建设考核,完善奖罚机制

省厅将根据印发的《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比办法》,加强检查,严格考核。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将评比结果与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挂钩,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参建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创建工作开展不力、敷衍懈怠、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信用考核扣分等惩罚,并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市县交通运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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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建设单位也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品质工程”创建活动有关奖惩措施。

(四)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品质工程”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推动作用,通过组织培训、技术竞赛、召开现场交流会等方式,加强交流、互动,形成人人关心品质、人人创造品质、人人分享品质的浓郁文化,营造比学赶超、争创品质工程的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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