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新城I1-*项目基坑支护
及桩基础工程小结
珠江新城I1-*项目基坑支护采用锚杆腰梁、支撑梁配合支护桩形成挡土墙的形式,基坑占地面积约为4677平方米,开挖深度为15.77米土方量71468.14立方米,工程合同造价约15,242,604.31元,合同开工时间2007年12月28日,工程竣工时间2008年6月28日,合同工期180日历天。基础分部设计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基础,桩径分别为1.2米、1.4米、1.5米、1.6米、1.8米、2.0米六种,桩长最短为6.35米(57号桩)、最长为22.40米(90号桩),平均桩长为11.87米;设计要求抗拔桩桩端进入中风化岩内不应少于6800/7000/7800/ 9000mm,端承桩桩端进入微风化岩内不应少于500mm,岩石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frc≥(中风化)5/(微风化)10Mpa;桩芯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5;桩基础工程合同造价为6,800,21元,合同开工时间2008年10月6日,工程竣工时间2008年11月24日,合同工期50个日历天。对基坑支护及桩基础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程质量控制方面
(1)对锚索、腰梁、桩护壁砼质量、桩垂直度、钢筋笼制安、桩芯砼质量等方面重点监控,严格工序验收和隐蔽验收制度,强化技术参数的控制,确保施工质量。
(2)对进场材料质量实行严格监控,严格实行材料进场报验制度,对水泥、钢筋、商品砼、锚索等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并按质监交底的要求及时通知质监站有关负责人到场进行监督抽检,试验结果达到设计图纸的要求,杜绝了不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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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实行工序验收和隐蔽验收制度:1)对重点部位如桩芯砼浇筑、锚锁施工、腰梁砼浇筑、锚索抗拔等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2)会同设计、勘察人员对人工挖孔桩进行终孔验收,确保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3)严格控制砼浇筑质量,浇筑前做好钢筋隐蔽验收和相关施工准备工作,在浇筑过程中控制商品砼质量和施工工艺,及时监督施工过程中工人操作是否符合方案和规范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
(4)按照规范要求对桩基础进行应力波反射法、声波透射法及钻孔抽芯法检测,桩底持力层与超前钻勘察报告相符,所有检测桩桩身强度和持力层均达到设计要求。
二、工程进度控制方面
工程实际于08年2月19日领取到施工许可证,由于春节放假,民工返回时间较迟,且2008年2月25日~27日,创卫大检查不允许场内堆土外运导致工作面受制, 工程于2月28日正式展开基坑支护桩的作业;2008年10月13日人工挖孔桩插入施工,2008年11月23日,完成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并将完成土建施工单位与基坑支护施工单位完整场地的移交;在12月1日广州市安监站等有关单位对本项目进行了深基坑验收工作;2008年12月30日工程桩全部施工完毕。累计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工期为269个日历天,比合同工期滞后89天;桩基础工程施工时间为79个日历天,比合同工期滞后29天。
(一)对基坑支护工程进度滞后情况分析:
(1)2007年12月27日进行开工奠基典礼,由于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完成,提前开工风险很大。因此未正式全面开工,仅局部开展搅拌桩施工和施工前准备工作,在2008年1月25日完成搅拌桩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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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8年2月3日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工程可正式开工,但由于2008年2月7日为农历新年(春节)将至,因此春节后2008年2月22日正式全面开工;与合同计划开工时间已相差约60天;
(3)2008年4月13日完成围墙拆除,2008年4月30日完成临电工程施工,2008年5月7日完成场内电缆沟迁移,电缆沟沿线支护桩施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4)2008年5月11日完成支护桩人工挖孔桩施工,由于四月份进入雨季影响施工约10天,另外本项目场地狭小,受材料堆场限制,使得土方外运施工支撑梁钢构柱与人工挖孔桩施工相互影响较大;
(5)由于本工程地处广州市中心珠江新城,对土方外运和夜间施工管理非常严格,另一方面由于08年广州市“创卫”,本项目多次申报夜间施工许可证未获批准,在土方外运施工方面多次受到城管等监管部门的处罚,罚款合计达:143000元。
(6)施工进度客观方面影响因素:土方工程施工期正遇到4-8月份雨季和4月19日“涴熊”、6月25日“风神”、8月23日“鹦鹉”、9月份“黑格比”、“海高斯”强台风影响共约40天;2月25日至27日广州创卫检查、5月7日奥运圣火广州传递、6月7日至9日全国高考、7月至10月底的广州创文明城市活动和8月8日北京奥运会等均较大影响了本项目土方工程施工进度。
(二)对桩基础工程进度滞后的分析:
(1)由于上述基坑支护工程进度有所滞后,为确保桩基础工程施工进度于2008年10月13日人工挖孔桩插入施工,但该施工日期与合同计划开工时间已相差约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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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于土方开挖外运受到“创卫”的影响,基坑土方及桩芯土方未能及时外运,导致人工挖孔桩工作面无法全面展开,只对一、二区局部人工挖孔桩施工,对整个桩基础进度有较大的影响。
(3)本项目地质情况复杂,部分地质情况已超出了地质报告预计范围。比原超前钻方案增加33条钻孔。由于挖孔桩与钻探施工要交错进行,导致人工挖孔桩施工受到一定的影响。
(4)增加钻探后部分桩与原钻探估算终孔深度有较大的差别,但前期已按估算深度展开施工或已施工完毕,且个别桩施工深度已超持力层岩土深度,需设计、监理、勘察单位重新计算复核后再组织进行开挖施工,导致出现部分桩出现停工等待或未能有效按流水作业施工,影响工程桩的施工进度。
(5)施工进度客观方面影响因素:2008年10月13日至2008年12月30日期间共计受到雨天影响为4天。
另基坑支护及桩基础工程中存在施工管理中主观方面影响因素有:基坑支护工程的部分机械、材料和人工费较投标时大幅上涨,基坑支护及土方施工分包单位因此而不愿增加投入,项目部制定的各项任务、计划安排和赶工措施落实难以得到贯彻。土建施工单位(广州*建)项目管理人员与投标承诺相差甚远,主要管理人员情况:①项目经理没有常驻现场;②项目副经理和质量员没到位;③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承诺不符;④安全员与投标承诺对比少一人;
三、工程的投资控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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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基坑支护工程合同价1242604.31元,由于原合同土方开挖外运的单价36.4元/ M3作调整,对于-7.6m标高以上土方增加10元/ M3,共31468 M3 ;对于-7.6m标高以下的土方增加25元/ M3 ,共40000 M3 ;调整后补充协议合同增加造价250万元,结算价为15,242,604.31元。桩基础工程合同造价为6800521元,工程结算价为630万元。
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方面:
(1)项目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广州市建委穗建质[2008]818号文《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和重新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文明施工的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牵头组织监理、分包单位进行每周安全大检查。按照广州“创文”和重新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进行全面管理,重点落实对现场施工用电、施工设备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检查,并及时跟踪整改情况。
(3)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理顺现场各分包单位的管理责任,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我项目部针对现场施工管理特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江新城I1-*项目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明施工检查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现场安全施工须知及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有了明确的执行依据。
(4)加强工人安全教育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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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分包单位每天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并每周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料整理情况。
(5)督促入场各分包单位完善场地文明施工工作,做好现场施洗车槽、场地硬化、围墙大门、五牌一图、食堂卫生、垃圾处理等工作。
(6)在施工期间,积极与安监站做好沟通工作,使现场施工能安全有序进行。
五、与相邻工地基坑支护工程进度与造价的对比:
位于I1-*项目北面的I1-**项目的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工程量约10万立方米,造价为2100万元,开工日期为2009年3月,截止至2009年9月1日,累计施工时间约182个日历天。在本年度天气情况影响较小的情况下,该项目基坑支护施工完成支撑梁钢构柱挖孔桩完成100%,支护桩施工完成50%(见附图),土方未进行开挖外运。
(1)对比单位体积土方分摊造价情况:I1-**项目每立方土造价为210元/ M3,I1-*项目每立方土造价为215元/ M3。
(2)对比在同样施工时间的情况下,I1-*项目基坑支护施工至2008年8月31日(按半年施工时间计算)支护桩完成100%,土方开挖外运累计完成41000 M3(约完成57%),基坑支护锚索施工完成约75%。
以上数据反映,I1-*项目基坑支护工程单位土方分摊造价比I1-**项目基坑支护增加约5元/M3,相差不大,但施工进度比I1-**项目快,且去年I1-*项目出土需受到“创卫”、奥运、台风及天气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仍然以相对较快的进度完成基坑支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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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新城I1-*项目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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