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产品环境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绿
1、
色目的
产品环境管理办法
为了配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的《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根据ROHS和客户的要求,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自行设计、制造、销售的绿色产品。 供应商、外包商提供的绿色产品。
3、
环境管理物质等级
一级: 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立即禁止使用.
二级: 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规定一定时期予以禁止,超过规定的日期之后,不能在部件及材料中使用,达到期限指定为”一级”.
三级: 目前虽然没有规定日期及削减目标,但指定了计划在削减部件和材料中含量的物质及其用途.
4、
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标准
环境管理物质一览表
镉及镉化合物 ( Cadmium and cadmium compounds ) 重金属 铅及铅化合物 ( Lead and lead compounds ) ( Heavy metals ) 汞及汞化合物( Mercury and mercury compounds ) 重金属 ( Heavy metals ) 镍及镍化合物 ( Nickel and nickel compounds ) 六价铬化合物 ( Hexavalent chromium compounds ) 多氯联苯(PCB) ( Polychlorinated biphenyls ) 多氯奈(PCN) ( Polychlorinated naphthalenes ) 有机氯化合物(Chlorinated 多氯对联三苯(PCT) ( Polychlorinated terphenyls ) organic compounds) 氯代烷烃(CP) ( Chlorinated paraffins ) 灭蚁灵 (Mirex )
其它有机氯化合物 (Other chlorinated organic compounds) 多溴联苯(PBB)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多溴二苯醚(PBDE)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有机溴化合物四溴双酚-A-双-(2,3-二溴丙醚) (Brominated organic compounds) (TBBP-A-bis)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其它有机溴化合(Other brominated organic compounds) 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 三苯基锡化合物) (Tributyl tin compounds, Triphenyl tin compounds) 石棉 (Asbestos) 特定偶氮化合物 (Specific Azo compounds) 聚氯乙烯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 (Polyvinyl chloride and PVC blends) 甲醛 (Formaldehyde) 损耗臭氧层之物质( Ozone depleting substances) 5、
环境管理组织结构
总经理 环境管理代表团 生管品管采购 大仓生产成品业务6、环境管理组织职责
总经理:负责指派环境管理代表,核准GP推动事项,对环境管理报告作出公司
高层指示。
环境管理代表(经理):负责GP推动及内部环境稽核计划的拟定,协调各部门
GP推动进度,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环境管理事项。
品管部:负责对GP物料、制程、出货检验标准的制定,并按标准进行检验;GP
所使用物料、设备及治具和标识等的监控。
生产部:负责GP生产及标识。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环境管理调查计划的制定,并配合品管部对GP物料供应商
环境管理的评估;向GP供应商索要相关物质有效之SGS报告、MSDS和不使用RoHS规定物质及其它禁用物质保证书,并列管。
大仓库:负责GP物料存放区域划分,并按规定存放GP物料。
成品仓:负责划分GP专放区,并按规定存放;负责超过期限之库存品的通知。 生管部:负责物料、在制品、成品的计划及追溯。 业务部:负责与客户之间信息的沟通。
7、
环境方针
捷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遵循法令制定环境政策如下:
1. 永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防制污染源,恪守法令规章。 2. 设定环保目标,全面参与环保活动并持续检讨改善。 3. 不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改善工作环境。
8、
产品环境管理办法
本公司产品环境管理方法从采购、进料、仓储、搬运、制程、成品出货、
不合格品管制、内部稽核、教育训练和客户管理等方面进行控制。 采购与供应商管理方面 对新供应商的要求:
(1)、采购单位需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SGS或Intertek报告、MSDS表和材料中所含物质的保证书,并将其列管。
(2)、品管单位根据《年度供应商稽核计划表》对新供应商需发出《供应商调查表》,由环境管理稽核小组对其现场进行稽核,并评估,方式可参考《供应商管理程序书》(QP-08)。 对现有供应商的要求:
(1)、采购单位需对供应商提供的SGS或Intertek报告、MSDS表和材料中所含物质的保证书进行列管,如已超过有效期的,应及时更新,并将其提供给本公司。
(2)、本公司要求现有供应商在每批来料时需提供MSDS表。
(3)、供应商在工程变更(如其供应商、材料、生产场地、工艺流程、环境管理代表等变更)时,需及时填写《工程变更报告》及相关的资料传给本公司品管单位,由品管单位报告给环境管理代表。
(4)、本公司品管单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变更报告》及相关的资料分析后,采取如下措施:
a)、针对供应商工程变更中的生产场地及工艺流程之变更,如有必要,本公司品管单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并作确认生产,还需对其现场进行稽核。 b)、针对供应商工程变更中之材料变更,本公司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变更资料、变更后的SGS和MSDS表报告给客户确认。 进料检验方面
IQC人员首先需检查GP物料是否放置于GP物料放置区且需检查来料包装上是否有GP标识,在进行GP物料检验时,IQC人员必须用有GP标识的仪器在GP物料检验区检验。
8.2.2 IQC人员需根据《供应商SGS、MSDS、保证书清单》检查每批物料是
否有MSDS表,且需检查此批物料MSDS表与本公司确认后的MSDS表是否一致。若为不一致,则IQC判定不合格。
在GP物料中存在其它质量问题时,参照《不合格品管制程序书》(QP-21)执行。
合格时,将来料包装上贴上“检验合格标签”和“Green product”标签。
8.2.5 IQC人员需将GP物料检验结果记录于《IQC来料检验报告》中GP栏。
物料仓储管理方面
对于GP和非GP物料大仓库需分类作账。大仓库设置有“GP物料待检区”、“GP物料合格区”、“GP物料检验区”、“GP物料待处理区”和“GP物料不合格区”并作有标识,仓管人员需将GP物料按规定存放。
大仓库应加强温湿度、防雨、防晒、防火、防爆、防泄漏、通风等的管控。 在化学危险品入库前,仓管人员应进行检查,看包装桶有无破损或滴漏,对有问题的拒收,并对化学危险品的容量和数量进行核对,对其特性免检。 由仓管人员对仓储的化学危险品包装桶进行日检查,并作记录。
当包装桶里的化学危险品出现泄漏时,应收集到相应的危险品废物回收容器内,再用碎布将无法回收的液体吸干,并将碎布投放于相应的收集容器内存放。
所有回收的化学危险品送回供应商处理。
如化学危险品发生火灾时,按《消防管理办法》执行。
如化学危险品溅入到人体皮肤或眼睛等其它部位时,先用清水冲洗,若况严重时,应及时送往医院处理。
搬运管理方面
化学危险品在搬运时,应轻搬轻放,防止泄漏、撞击和倾倒。
8.4.2 搬运人员应戴防护手套。
制程管理方面
8.5.1 GP产品需在专用的GP车间生产。 8.5.2
GP车间的所有仪器、设备、工装夹具都需为GP专用,且对于体积较
小的工装夹具、每卷锡线、电铬铁用绿色的 标签标识;其它的用“Green Product”专用标签标识。
相关站别之IPQC/FQC人员,在巡检过程中,需对仪器、设备、物料、过程状态等进行巡检,并将结果记录在专用的GP《IPQC/FQC巡检报表》上。 当GP产品出现不合格品时,按“(七)、GP不合格品管制方面”处理。
8.5.5 GP产品应在其本体的Date code印字前有 标记(仅适用于陶瓷)。
对于GP待入库之合格成品,生产单位需在成品包装袋上的QA Passed 票上盖GP章。
GP产品的追溯性按《产品鉴别、标识与追溯规范》执行。
当制程中出现GP半成品或GP成品的报废品时,生产单位将其装箱并作GP标识后,退回仓库,并由仓库统一退回台北处理。
制程中所用之化学危险品在盛倒、吸收或搬运时,作业人员应做好防漏、防溢等工作;盛装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在使用后必须检查,拧紧盖,以消除隐患。 作业人员在使用化学危险品时,如化学危险品溅入到人体皮肤或眼睛等其它部位时,先用清水冲洗,若情况严重时,应及时送往医院处理。 制程中,各站所盛装的小瓶化学危险品,也需标识并保持字迹清楚。
制程中出现的化学危险品废溶液,需集中收集到专用回收桶内,并做好标识,送仓库,由仓库统一送回供应商处理。 成品仓储及出货管理方面
对于GP和非GP成品,成品仓需分类作账。成品仓设置有“GP成品待检区”、“GP成品储存区”、“GP成品出货区”和“GP成品退货区”并作有标识,仓管人员需将GP成品按规定存放。
8.6.2 对出货之GP成品的外包装箱唛上盖上GP章。 8.6.3
OQC人员需对待检区的GP成品进行检验,检查成品本体的Datecode
印字前是否有 标记(仅适用于陶瓷),并检查成品包装袋上的QA Passed 票上是否盖有GP章。
8.6.4 OQC人员需用专用的GP检测仪器对GP成品进行检测。且每隔三个
月一次须对成品进行环境管理物质的确认。
仓管人员对GP成品的储存日期超过三个月的需及时知会品管单位进行有害物质含量的检测。
8.6.6
OQC人员检出的GP不合格品或报废品,由仓管人员将其退回生产单
位并换回相同数量之良品。 GP不合格品管制方面
GP物料的不合格管制
(1)、当供应商提供的每批物料中外包装上无GP标识或未提供MSDS表的,由IQC拒收后,按《不合格品管制程序书》(QP-21)执行。
(2)、当供应商提供的每批物料中外包装有GP标识并提供了MSDS表的,但存在其它质量问题时,按《不合格品管制程序书》(QP-21)执行。
8.7.2 GP制程不合格管制
(1)、各生产单位在制程中发现GP不合格品时,需将其集中放于贴有GP标识的盛器内并隔离,按《不合格品管制程序书》(QP-21)执行。
(2)、IPQC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GP不合格品时,需将其集中放于贴有GP标识的盛器内,交生产单位处理并记录,按《不合格品管制程序书》(QP-21)执行。
(3)、若在制程中,发现GP不合格成品时,需整批放置于GP成品不合格区,按《不合格品管制程序书》(QP-21)执行。
8.7.3 退货品的管制
(1)、当OQC检验出GP不合格品时,需整批放置于成品仓GP成品退货区,由仓管人员通知生产单位进行返工。
(2)、当客户退回GP不合格成品时,由仓管人员将其放置于成品仓GP成品退货区,通知相关单位协助处理,并按《客户抱怨及退货处理程序书》(QP-21)执行。 教育训练方面
本公司对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管人员、检验人员、校验人员、作业人员进行GP方面的分级培训。
对所有参加之培训的人员,都需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内部稽核管理方面
环境管理负责人应于每年年底,拟定次年度之“环境管理内部稽核计划表”呈总经理核准后发行至厂内相关部门。 环境管理内部稽核每年至少两次。
当有重大环境问题发生或有必要时,可追加稽核的频次。
环境管理负责人依据“环境管理内部稽核计划表”于稽核前一个月拟定稽核日期及时间,指派稽核组成员,并发出“稽核通知单”通知受稽核单位及稽核人员。
稽核组成员不可直接稽核本职工作,以确保稽核的独立性。
稽核员应受过认证公司ISO14000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列入 “合格稽核人员管理表”。
稽核组应于稽核执行前,负责审核被稽核部门之相关作业依据之文件,并准备“GP环境管理内部稽核表”。
稽核时,稽核组依据“GP环境管理内部稽核表”项目执行稽核,并记录稽核发现之证据;如有对GP环境管理有效之建议,亦可加入查检表追踪。
现场稽核结束后,由环境管理负责人召集被稽核部门主管人员开会;根据“GP环境管理内部稽核表”,被稽核单位主管确认后,需当场拟定预计改善日期后,由稽核组将预计改善日期填入后,将所稽核到的问题点登录于“改善行动要求表”后发给被稽核部门。
被稽核部门需拟定改善方案并填回于“改善行动要求表”后,将“改善行动要求表”传回稽核组。
稽核组应于改善期限到期时,查核是否改善。如改善,则在“改善行动要求表”上和《GP环境管理内部稽核表》上结案;如未改善,则于“改善行动要求表”上写明跟催当时之现况。 客户管理方面
本公司根据客户要求提供有效的SGS或Intertek报告、MSDS表和材料中所含物质的保证书。
本公司在工程变更(如其供应商、材料、生产场地、工艺流程、环境管理代表等变更)时,需及时填写《工程变更报告》及相关的资料传给客户。
对已交付客户之GP成品,如果本公司发现其品质或GP方面有不符合项或存在潜在之缺陷,品管单位需查找原因、追溯批次并应在24小时内提供正式报告给客户。 沟通管理方面
本公司绿色产品环境管理的信息交流以会议、签署发放文件、电话、E-mail、通告、传真、联络书、教育训练、报表等管理活动的方式进行。
信息交流的内容主要有法律法规及客户对环境管理的要求,公司环境方针、目标、管理办法,日常检查的结果,客户的抱怨、投诉及要求,供应商、协力厂商环境审核的结果等。
业务或品管单位作为客户联络之窗口,负责环境管理方面信息收集,并将收集的信息报告环境管理代表,管理代表将其报备最高管理者,最高管理者对有关环境管理要求及环境管理物质的相关规定需作出高层批示。
有关环境管理要求及环境管理物质的最高批示及相关信息,由采购或品管单位将信息传递给供应商、协力厂商。
管理代表将有关环境管理要求及环境管理物质的最高批示及相关信息,传达给公司内部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主管人员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其部门全体人员。
各单位人员等到的环境信息,应向本单位主管汇报,本单位主管依据涉及的范
围进行通报给环境管理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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