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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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目 录
一、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1) 二、基坑(槽)保护 (7) 三、安全防护措施 (7) 四、施工注意事项 (8)
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基坑开挖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建筑物基础开挖,现场土质较好,场地开阔,查地勘报告得知挖至设计深度无地下水。开挖深度7m至8m,本方案考虑采用二级放坡,机械开挖。施工部署(1)拟采用3台日立330挖掘机开挖,3台50装载机配合作业,10个普工跟机作业。(2)土方开挖前,首先应调查清楚地下管线电缆等障碍物,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3)根据甲方给出的控制线(桩)结合施工图纸完成轴线和水准基点的设置,放出沟槽开挖的灰线位置,。(4)土方施工阶段应在现场设置临时施工运输道路,车辆通行应有安全人员监护,保证土方施工阶段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夜间挖土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及安全措施。
二、施工方法
1、开挖前应清除开挖区域内的障碍物,在挖方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边坡的稳定;材料和土应堆放在基坑边缘1米以外,且高度不宜超过1.5米。
2、基坑(槽)开挖程序:测量放线——机械大开挖上部3.5m(放坡系数为1:0.3)——机械开挖至基底(放坡系数为1:0.67)——基坑(槽)放线——机械及人工捡底。挖土应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不够时及时修整,每1m 左右修边一次,至设计标高,再统一进行一次修坡清底,检查坑底宽和标高。
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3、挖基坑(槽 )较大面积土方时,从地面下挖1m便可开始刷边,挖至距离坑(槽)底0.5m时,应沿坑(槽)边每隔2-3m高差打入小木桩(竹签),并注明标高,同时配备0.5m长的木(竹)标杆若干根.操作人员用标杆按设计标高找平,由两面三刀端轴线(中心线) 桩拉通线,检查槽宽,修理槽边。平槽底,清除土。
4、基坑(槽)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基坑用人工挖土,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应预留10~ 20cm一层土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
5、基坑(槽)或管沟基底标高,应会同设计、勘察、建设、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等部门,检查基底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松软土层、坟坑、孔洞等,应作出地基处理记录,作为竣工资历料保存。
当开挖基坑(槽 )的土体含水量大而不稳定,或基坑较深,或受到周围场地限制需用较陡的边坡或直立开控而土质较差时,应采用临时性支撑加固。开挖宽度较大的基坑,当在局部地段无法放坡,或下了地受到基坑尺寸限制不能放较大坡度时,则应在下部坡脚采取加固措施。如采用短桩与横隔板撑或砌、 石或用编织袋、草袋装堆临时矮挡土 ,保护坡脚。当开挖深基坑时,则须采限半永 性的、安生可靠的支护措施。
挖基坑(槽)或挖较在面积土方时,从地面下挖1m便可开始刷边,挖至距主坑(槽)底0.5m时,应沿坑(槽)边每隔2_3米高差打入小木桩(竹签),并注明标高,同时配备0.5长的木(竹)标杆若干根。操作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人员用标杆按设计标高找平,由两端轴线(中心线) 桩拉通线,栓查槽 宽,修理槽边, 平槽 底,清除余土。
6、开挖深基坑(槽)或管沟时,为了弃土方便,可根据土质物点将坡度沿全高做出1—2个宽0.7-0.8m的台阶,作为倒土台.然后按浅基坑(槽)或管沟放坡分阶开挖,从下阶弃到上阶土台后,再从倒土台弃至槽边。完成流水作业。
7、基坑(槽)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本工程基底为中分化砂岩,底标高和平整度不好控制。如有超挖,本方案考虑采用C15砼浇筑至设计底标高。
8、在基坑(槽)边缘上侧堆土或堆放材料时,应与基坑边缘保持1m以一距离,以保证坑边直立壁或边坡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材料应距挖方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并在已完基础一侧不应过高堆土,以免使基础 、柱产生歪斜裂缝。
9、在基坑(槽)挖土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土质变化情况,如基底出现弱土层、枯井、古墓,应现设计单位共同研究,采取加深、换填或其他加固地基方法处理。遇有文物,应做好保护,妥善处理后再施工。
10、雨期施工时,基坑(槽)应分段分挖,挖好一段浇筑一段垫层,并在基坑(槽)两侧围以土堤或挖排水沟,以防地面雨水流入基坑(槽)同时应经常检查边坡和支护稳定情况,心在时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以防止坑壁受水浸 造成塌方。
11、基坑(槽)或管沟基底标高,应会同调计、勘 、建成设单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位以及质量监等部门。检查基底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松软土层、坟坑、孔洞等,应作出地基处理记录,认真进行处理,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后,参加各方应签证隐蔽工程记录,作为竣工资料保存。
三、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柱基、基坑(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心须符合要求,并严禁扰动。
2、允许偏听偏差项目
挖土工程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及检验方法
项 次 1 2 3 4 允 许 偏 差(mm) 项 目 基坑 (槽) 管道 +0-50 -0 -0 —— 场 地 平 整 +50 -0 -0 —— 地基(路)面层 +0 -50 —— —— 20 检 验 方 法 排水沟 +0 -50 -0 -0 —— 标 高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向两向两边 边 坡 坡 度 表 面 增 整 用水准仪栓查或 拉线尺量检查 用经纬仪、拉 线和尺量检查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 用2m靠尺和 楔形塞尺检查 注:本表项次3的偏差系指边坡度不应偏陡。 四、基坑(槽)保护
1、对测量挖制定位桩、水准点应注意保护。挖土、下沉、运土、机械行驶时,不得碰撞,并应守期复测检查其是否移位、下沉;平面位置、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全设计要求。
2、基坑(槽)开挖设置的支撑或支护,在施工的全过程在做好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保护,不得随意损坏或拆除。
3、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在防止扰动或被雨水冲刷,造成失稳。
4、基坑(槽)、管沟开挖完后,如不能很快浇筑垫层或安装管道,应 预留 150-250mm厚土层,在施工下道工序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5、基坑(槽)开挖时,如发现文物或古墓,应妥善保护,立即报有关文物部门处理;如发现永久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以及地下管网、电缆等,应加以保护,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6、土方基坑开挖和降低下水位过程中,应定期对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支护系进行观察和测试,是否发生 形、下沉或移位,如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防护措施。 五、安全防护措施
1、基坑开挖时,人工捡底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3.0m , 不得对头挖土;挖土面积较大时,每人工作不应小6m2。挖土地应由上而下、分层分段按顺序进行, 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或采用底部掏空塌土方法挖土。
2、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规定放坡,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缝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撑或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当采取不放坡开挖,应设置临时支护。
3、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撑靠梯,或开斜坡,并采取防 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
4、人工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吊斗下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面不得站人, 土堆应先离开坑边一定距离,以防造成坑壁塌方。
5、用手推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并尽量采取单行道,以免来回碰撞;用平板车、翻斗车运土时,两车距不小于10m,装土和 土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m。
6、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过程中和敞露期间应降止塌陷,必要时加以保护;在柱基周围, 基地侧,不得堆土过高。
7、重物距土坡安全距离;履带式挖掘机距挖方边缘0.8m以外,汽车不小于3m,起重机不小于4m;堆土高不超过1.5m。
8、当基坑较深或晾时间很长时,为防止边坡失水松散或地面水冲刷、浸润.影响边坡稳定,应采用边坡保护法。
9、大开挖基坑成形后,在基坑边四周作防护架和排水沟。 四、临边的防护
1、 基坑四周用φ48×3.5mm的钢管打入地面1000mm深作为
防护栏杆的立杆,钢管距基坑边的距离为500mm,防护栏杆由上、下两横杆和立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米,下杆离地高度为0.6米,立杆间距为2米,并在栏杆底部用180mm宽50mm厚的木板作为挡脚板。
2、 在基坑周边挂安全提示标语和安全警示牌。 五、扬尘治理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2、 土方开挖时扬尘较大,应采用洒水等湿法作业措施。 3、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在大风天气里不得进行对环境产生扬尘污染的土方回填、转运作业。
4、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5、建设工地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设置三级沉淀排放设施,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除,杜绝随意排放。
6、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做好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周边环境。
7、暂时不能运出建设工地的土方,必须采取采用集中堆放、压实、绿网覆盖等有效措施,减少泥土裸露时间和裸露面积,防止泥土粉尘污染。闲置6个月以上的现场空地,必须进行简单绿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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