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综合基础理论知识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教育基础理论知
识
模块一 教育学
考点·学校教育的三要素
含义 包括学校教师,教育计划、教科书的设计者和编写者,教育教育者 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活动的 学习者是学习的主体。既包括在学校中学习的儿童、青少学习者 年,也包括接受各种成人教 连接教育者与学习者的纽带或者说中介。包括:教育内容和教育影教育手段。其中教育内容 响 包括教科书、教学参考书以及相关的电视影像资料、报刊、广考点·教育的功能
1.按教育功能作用的对象划分——个体发展功能和社会发展功能2.按教育作用的性质划分——正向功能与负向功能
3.按教育功能呈现的形式划分——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 考点·教育的起源 学说 神话起源说 生物起源说心理起源说劳动起源说 阶段
主张 教育是由人格化的神(上帝或天)所创造的,教育 教育起源于动物界的生存本能。 教育起源于儿童对成年人的一种“无意识模仿”。教育起源于劳动过程中社会生产需要和人的发展 代表人物 所有的宗教都持这种观点 利托尔诺、沛西·能孟禄 米丁斯基、凯洛夫 考点·教育学的萌芽
要素 1.《学记》:不仅是中国古代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篇专门论述教育、教学问题的论着。
2.孔子:孔子的教育思想主要体现在他和弟子的言论专着《论语》中。孔子的学说是以“仁”为核心
和最高道德标准;继承西周六艺教育传统,教学纲领是“博学于文,约之以礼”,教学基本科目是诗、书、礼、乐、易、春秋;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强调“学而知之”,重视因材施教。因材施教的基本方法是启发 诱导。
3.墨家的墨翟:墨翟以“兼爱”和“非攻”为基本主张,同时注重文史知识的掌握和逻辑思维能力的
培养,还注重实用技术的传习,重视实践。同时认为获得知识的途径“亲知”、“闻知”和“说知”三种途 径。
4.苏格拉底的产婆术:第一步是讥讽;第二步是助产术;第三步是归纳;第四步是定义。
5.柏拉图的《理想国》:柏拉图是“寓学习于游戏”的最早的提倡者。 6.亚里士多德:在历史上首次提出了“教育遵循自然”的原则
7.古罗马的昆体良:着有《论演说家的教育》(又称:《雄辩术原理》)是西方最早的教育着作,也是世界上第一部研究教学法的书。在这一着作中昆体良将学习过程概括为“模仿—理论—练习”三阶段。 考点·教育学的创立阶段 人物 培根 着作 《新工具》——号召采(科学归纳法用实验调查第一 教育观点 1.科学归纳法第一人。 2.《论科学的价值和发展》一文中首次指出,应该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从学科中分离出来。1.教学原则:教育要遵循人的自然发展的原则。 《 大 教 学 2.教学制度:系统论述班级授课制方法夸美纽斯 论 》(1632)—和实施内容。 (教育学之—教育学成3.教学思想:“泛智教育”——把广泛父) 为一门独立的自然知识传授给普通的人。 学科的标志 4.教学内容:规定了百科全书式的课康德最早在大学里讲授教育学这门课《康德论教程,他于1776年在德国的柯尼斯堡大 学育》 康德 的哲学讲座中讲授教育学。 提倡自然主义教育思想,认为教育的任卢梭 《爱弥务应该使儿童“归 儿》 1.提出“白板说”。 洛克 《教育漫2.倡导“绅士教育”。 话》 1.主张教育遵循自然,使儿童自然发展。 裴斯泰洛齐 《林哈德与2.最早提出“教育心理学化”的主张。 (慈爱的儿童葛笃 3.提倡情感教育,爱的教育。 之父) 德》 1.将伦理学和心理学作为教育学的理论基础。 《普通教育2.强调教师的权威作用,强调教师的中学》赫尔巴特 心地位,形成了传统教育教师中心、教材(1806)—(科学教育学中心、课堂中心的特点。 —标志教育之父、 3.提出“四阶段教学”理论:清楚、联学作为一门想、系统和方法四个阶段。后由他的学传统教育代表规范、独立1.三中心论:“儿童中心(学生中杜威 《民主主义心)”、“经验中心”、“活 (实用主义哲与教 动中心”。 学创始人、进育》 2. 教育的本质: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步教育代表长、教育即经验的改组或改造(是其教育人) 思想的基础与核心)。 3.学校即社会。 4.从做中学。1.对传统的古典主义教育的批判。 斯宾塞 《教育论》 2.教育预备说。 3.科学知识最有价值。 4.制定以科学知识为核心的课程体系。考点·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
规律 顺序性 阶段性 不平衡性 互补性 个别差异性 表现 个体身心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简单到复 个体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身心发展不同的 个体自身的同一方面或不同方面在不同年龄阶 生理机能与生理机能之间、生理机能和心理机 个体之间的发展具有差异性;群体之间的发展 启示 循序渐进 分阶段教学,不能搞“一刀切” 抓住关键期 扬长避短 因材施教 考点·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因素
1.遗传--人的身心发展的前提,为个体的身心发展提供了可能性 2.环境--使遗传提供的发展可能性变成现实 3.学校教育--主导作用
4.个体的主观能动性--促进个体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考点·学生的主要权利
作为社会权利主体,青少年儿童主要享有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
1.受教育权
学生的受教育权包括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 2.人身权
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 (1)身心健康权 (2)人身自由权 (3)人格尊严权 (4)隐私权 3.财产权
一般而言,学生(幼儿)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受赠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 考点·教师劳动的特点
1.复杂性和创造性 2.连续性和广延性 3.长期性和间接性 4.主体性和示范性 考点·教师的职业素养 1.道德素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四个方面的要求: (1)对待事业: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对待学生:热爱学生 (3)对待集体: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4)对待自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知识素养
(1)政治理论修养 (2)精深的学科专业知识(3)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4)必备的教育科学知识 3.能力素养 (1)语言表达能力(2)教育教学能力(3)组织管理能力
(4)自我调控和自我反思能力
4.职业心理素养 (1)高尚的师德(2)愉悦的情感
(3)良好的人际关系 (4)健康的人格
考点·师生关系的基本类型
勒温曾在1939年将教师的领导方式分为:专制型、民主型和放任型。
考点·师生关系的内容 1.教学上的授受关系 2.人格上的平等关系
3.社会道德上的相互促进关系 考点·我国中小学常用的教学原则 1.科学性与教育性相结合原则 2.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原则 3.直观性教学原则 4.启发性教学原则
5.循序渐进教学原则(又称为系统性原则) 6.巩固性教学原则
7.量力性原则(又称可接受性原则) 8.因材施教教学原则
考点·我国中小学常用的教学方法 1.以语言传递为主的教学方法 (1)讲授法 (2)谈话法 (3)讨论法 (4)读书指导法
2.以直观感知为主的教学方法 (1)演示法
(2)参观法
3.以实际训练为主的教学方法(1)练习法
(2)实验法 (3)实习作业法(4)实践活动法
4.以情感陶冶为主的教学方法(1)欣赏教学法
(2)情景教学法
考点·教学组织形式 1.个别教学制 2.班级授课制
3.复式教学——班级授课制的特殊形式 4.现场教学——班级授课制的辅助形式 5.分组教学
6.设计教学法和道尔顿制 7.特朗普制
考点·教学评价的种类
1.根据实施功能的不同,可分为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
2.根据运用的标准不同,可以分为相对性评价、绝对性评价和个体内差异评价
3.根据评价主体,可以分为外部评价、内部评价
考点·德育过程的基本规律
1.德育过程是促使学生的知、情、意、行互动发展的过程
2.德育过程是组织学生的活动和交往,统一多方面教育影响的过程 3.德育过程是促进学生的思想品德内部矛盾积极转化的过程 4.德育过程是一个长期性、反复性、逐步提高的过程 考点·德育原则
1.
导向性原则
2.疏导原则
3.尊重学生与严格要求学生相结合的原则 4.知行统一原则
5.正面教育与纪律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6.依靠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的原则 7.教育影响的一致性与连贯性原则 8.因材施教原则 考点·德育方法 1.说服教育法 2.榜样示范法 3.实际锻炼法
4.情感陶冶法(陶冶教育法) 5.道德修养法(道德指导法、自我指导修养法)
6.品德评价法(奖惩法) 考点·良好班集体的特征 良好的班集体具有如下特征: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与明确的奋斗目标2.健全的组织机构与坚强的领导核心 3.严格的规章制度与严明的组织纪律4.正确的集体舆论与良好的班风 考点·班主任的工作内容及方法 1.班主任的常规工作
(1)了解和研究学生(班主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组织和培养班集体(班主任工作的中心环节) (3)建立学生成长档案
(4)组织班会活动和课外活动 (5)协调各种教育影响 (6)操行评定
(7)班主任工作计划与总结 2.个别教育工作
(1)优等生的个别教育 (2)中等生的个别教育 (3)后进生的个别教育
模块二 教育心理学
考点·知觉的基本特征 1.选择性 2.整体性 3.理解性 4.恒常性
考点·记忆的主要类型
1.
根据记忆内容和经验对象划分
(1)形象记忆 (2)逻辑记忆
(3)情绪记忆 (4)动作记忆
2.根据记忆内容保持的时间长短划分 (1)瞬时记忆 (2)短时记忆 (3)长时记忆
3.图尔文将长时记忆分为两类 (1)情景记忆(2)语义记忆
4.根据信息加工和存储内容的不同(1)陈述性记忆
(2)程序性记忆 考点·遗忘的原因 1.记忆痕迹衰退说2.干扰抑制说 3.同化说4.动机说
5.提取失败说 考点·遗忘的规律
艾宾浩斯(19世纪末德国心理学家)的“遗忘曲线”。表明了: 1.遗忘的进程是不均衡的。
2.遗忘的发展具有\"先快后慢\"的趋势。 影响遗忘的影响因素有:
识记材料的性质与数量,学习程度,识记材料系列位置和识记者的态度。
考点·思维的过程 1.分析和综合
(1)分析:是在头脑中把事物的整体分解成各个部分、方面或个别特征的思维过程。
(2)综合:是在头脑里把事物的各个部分、方面、各种特征结合起来进行考虑的思维过程。
2.比较和分类
(1)比较就是把各种事物和现象加以对比以确定它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及其相互关系的思维过程。(2)分类是在头脑中根据事物或现象的共同点和差异点,把它们区分为不同种类的思维过程。
3.抽象和概括
(1)抽象是头脑中把同类事物或现象的共同的、本质的特征抽取出来,并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特征的 思维过程。
(2)概括是在头脑中把抽象出来的事物共同的、本质特征综合起来并推广到同类事物中去,使之普遍化的思维过程。
4.具体化和系统化
(1)具体化:用一般原理去解决实际问题,用理论指导实际活动的过程。
(2)系统化:把学到的知识分门别类地按一定程序组成层次分明的整体系统的过程。 考点·情绪和情感
情绪与情感的区别,情绪是短暂的,情感是长久的,情感比情绪要深刻。
情绪状态的分类,快乐,悲哀,愤怒,恐惧。(喜悲怒惧)这4种是最基本的情绪又称为原始情绪。
根据发生的强度,速度,持续时间,可以把情绪分为心境,激情和应激。
1.心境。是一种微弱平静和持久的情绪状态,也叫心情。(心境的主要特点是空间渲染性和时间弥散性)
2.激情,激情是一种短暂而猛烈的情绪状态。
3.应激,出乎意料的紧迫情况所引起的急速而高度紧张的情绪状态。 情感的分类。道德感,理智感,美感。 考点·意志品质和气质 1.意志的自觉性 2.意志的果断性 3.意志的坚持性
4.意志的自制性 高级神气质类经活 型 强、 胆汁质 不平强、 多血质 平高级神经活动 气质类型特点 直率热情、精力旺盛、表里如一、刚强、不可遏但暴躁易怒,脾气急易感情用事、好冲制型 动。活泼好动,反应迅速,热爱交际,能说会活泼型 道,适应性强,但稳定 性差,缺少耐性,衡、 见异思迁。具有明显的外向倾向,粗枝大叶 强、 安静稳重踏实,反应性低,交际适度,自制粘液质 平安静型 力强(性格坚韧), 话少,适于从事细心、程序化的学习,表现衡、 行为孤僻,不善交往,易多愁善感,反应迟抑郁质 弱 抑郁型 缓,适应能力差,容 易疲劳,性格具有明显的内倾性。 考点·影响心理发展的因素。 1.遗传是儿童心理发展的生物前提和自然条件 2.环境规定了儿童心理发展实现性
3.教育是儿童心理发展的重要条件,对其心理发展起主导作用
考点·皮亚杰认知发展阶段理论
阶段 感知运动阶段 年龄 0-2岁 特征 仅靠感觉和动作适应外部环境,应付外界事物。 认知特点:(1)通过探索感知与运动之间的关系来获得动作经验;(2)低级的行为图1.“万物有灵论”; 2.一切以自我为中心; 3.思维具有不可逆性、刻板性; 4.没有守恒概念; 1.这个阶段的标志是守恒观念的形成(守恒性); 前运算阶段 2-7岁 具体运算阶段 形式运算阶段 7-11岁 2.思维运算必须有具体的事物支持,可以进行简单抽象思维; 1.能够根据逻辑推理、归纳或演绎方式来解决11-16岁 问题; 2.能够理解符号意义、隐喻和直喻,能作一定考点·斯金纳的操作性条件作用论
强化 正强化 负强化 惩 罚 消 退 条件 给予一个愉快刺摆脱厌恶刺激 呈现一个厌恶刺无任何强化物(不行为发生频率 增加行为发生的频率 增加行为发生的频率 减少行为发生的频率 减少行为发生的频率 考点·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论
1.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1~2岁)
儿童处于感觉运动时期,行为多与生理本能的满足有关,无任何规则意识,因而谈不上任何道德观念发展。
2.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2~8岁)
这一时期儿童的道德判断是以他律的、绝对的规则及对权威的绝对服从和崇拜为特征。
3.第三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8~11、12岁)
这一时期儿童的思维已达到具有可逆性的具体运算,其道德判断有了自律的萌芽,公正感不再是以“服从”为特征,而是以“平等的观念”为主要特征。
4.第四阶段:公正道德阶段(11、12岁以后)这一阶段儿童开始出现利他主义。
考点·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 三水平 六阶段 惩罚与服从道德 相对功利道德 寻求认可定向阶段 习俗水平 (9—16岁) 也称“好孩子” 维护权威或秩序的道 德定向阶段 后习俗水平(16岁以后) 社会契约定向阶段 含义 他们服从权威或规则只是为了避免惩罚,认为受赞扬的行 为就是好的,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坏的。他这一阶段的儿童道德价值来自对自己需要的满足,他们不 再把规则看成是绝对的、固定不变的,评处在该阶段的儿童,个体的道德价值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 导向,顺从传统的要求,符合大家的意见,谋求大家的赞赏和认可。总是考虑到他人和社会对“好孩子”的要求,并总是尽量按这处于该阶段的儿童其道德价值以服从权威为导向,他们服 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 断是非,知法懂法。认处于这一水平阶段的人认为法律和规范是大家商定的,是 一种社会契约。他们看重法律的效力,认为法律可以帮助人维持公正。但同时认为契约和法律的规定并不是绝对的,可以应大多数前习俗水平(9岁以下) 这是进行道德判断的最高阶段,表现为能以公正、平等、 尊严这些最一般的原则为标准进行思考。在定向阶段 根据自己选择的原则进行某些活动时,认为也称原则或良只要动机是好的,行为就是正确的。在这个考点·学习动机与效率的关系
1.动机强度与工作效率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种线性关系,而是倒U型曲线关系
2.动机强度处于中等水平时,工作效率最高 3.动机的最佳水平还随任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1)在学习较复杂的问题时,动机强度的最佳水平点会低些; (2)在学习任务比较简单时,动机强度的最佳水平点会高些。
普遍原则的道德 考点·学习动机理论
理论名称 代表人物行为主义 强化理论 巴甫洛夫 斯金纳 人本主需要层次义 理论 马斯洛 主要观点 人的学习行为倾向完全取决于某种行为与刺激因强化而建 立的稳固关系,受到强化的行为比没强化的行为更倾向于再次出现,因此,不断强化可认为人的行为动机都是在需要的基础上被激发出来的。而 人具有5种需要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成就动机是个体为达到某一有价值的社会目标的内部动 力。个体的成就动机可以分成两部分:趋向成功的倾向和避免失败的倾向。趋向成功的倾向指力求克服障碍,施展才能,从而尽快归因是人们对自己或他人活动及其结果的原因所作的解释 和评价。心理学家维纳对行为结果的归因进行了系统探讨,并把归因分为三个维度:内部归因与外部归因;稳定性归因和非稳定性归因;可控制性归因与不可控制性归因。他自我效能感指人们对自己是否能够成功地从事某一成就行 为的主观判断。班杜拉在他的动机理论中指出,人的行为受行为的结果因素与先行因素的影响。行为的结果因素即强化,包含直接强化、替代性强化和自我强化。先行因素就是通常所说的期待。期待包括结果期待和效能期待。结果期待是指人对自己的某一行为成就动机理论 麦克里兰阿特金森 认知主义 成败归因理论 维纳 自我效能感 班杜拉 考点·学习动机的培养 1.加强学习目的性教育 2.及时反馈与适当评价相结合 3.适当运用强化 4.表扬与批评相结合 5.科学使用奖赏和惩罚
6.正确认识并妥善组织竞赛活动 7.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归因训练
8.培养学生良好的自我概念 考点·教师的期望对学生的影响
罗森塔尔效应认为教师的期望或明或暗地被传送给学生,学生会按照教师所期望的方向来塑造自己的行为。 考点·学习策略的分类 学习策略 分类 复述策略 认知策略 精细加工策略 组织策略 计划策略 元认知策略 监控策略 调节策略 时间管理策环境管理策略 努力管理策略 资源利用策略 内容或方法 利用无意识记和有意识记;排除抑制干扰;整体记忆与分段记 记忆术(如位置记忆法、缩减与编歌诀、谐音联想法、关键词 法、视觉联想);做笔记;提问;生成性学列提纲;利用图形(系统结构图、流程图、模型图、网络关系 包括设置学习目标、浏览阅读材料、产生待回答的问题以及分 包括阅读时对注意加以跟踪、对材料进行自我提问、考试时监 根据对认知活动结果的检查,如发现问题,则采取相应的补救 统筹安排学习时间;高效利用最佳时间;灵注意调节自然条件(如流通的空气、适宜的温度、明亮的光线 以及和谐的色彩等);设计好学习的空间(如激发内在动机;树立良好信念;选择有挑战性的任务;调节成 学习工具的利用;社会性人力资源的利用(老师的帮助、同学 资源管理策略 模块三 新课程理念
核心理念 教育改革的核心是课程改革。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教育“以人为本”,即:“一 1.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核心目标)。 新课程的教学目标为三维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2.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3.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和时代的联系。 4.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 1.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阶段设置 课程内容 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 2.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开设技术类课程,积极试行学分制管理。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学习方式 次构成。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 课程评价 学生观 教师观 发展性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1.学生是发展的人。 2.学生是独特的人。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1. 学生学习的促进者。 2.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3.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社区型开放的教师1. 4.学习者为中心。 2.教会学生学习。 3.重结论的同时更重过程。 4.从“关注学科”转向“关注人”。 1.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 教师教学行为转 变 2.在对待教学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 3.在对待自我上,新课程强调反思。 4.在对待与其他教育者的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合作。 具体目标 教学观 模块四 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考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08年修订版)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4.教书育人——教师天职
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考点·教师职业道德范畴
教师职业道德范畴,是指那些概括和反映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特征、体现一定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的
根本要求,并成为教师的普遍内心信念,对教师的行为发生影响的基本道德概念。教师职业道德范畴包括: 教师义务、教师良心、教师公正、教师荣誉和教师威信。
考点·教师在自身建设中的道德规范 1.廉洁从教的要求
(1)公正执教,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 (2)坚守大义,发扬奉献精神
(3)廉洁自律,自觉抑制各种非正当利益的诱惑 2.为人师表的要求 (1)语言规范健康 (2)教态高雅自如 (3)仪表朴实大方 (4)身教重于言教
考点·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
1.努力学习教师道德理论,树立人民教师道德的理论人格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学习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2)学习教师道德理论
(3)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做到知行统一
模块五 教育政策法规
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八条 【教育与国家利益】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九条 【公民的教育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 育事业。
第十七条 【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第十九条 【义务教育】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第二十七条 【办学条件】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的平等权】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第五十七条 【专项资金】 国务院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边 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十三条 【刑事法律责任】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 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制度概说】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第七条 【管理体制】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第十一条 【入学年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 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 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特殊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第二十二条 【均衡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 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第二十九条 【教师行为】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教师资格及职称】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条 【教师职责】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 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第十四条 【资格限制】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 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二十二条 【考核内容】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 作成绩进行考核。
第三十七条 【教师不当行为的处理】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 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教师申诉】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
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 出处理。
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条 【概念解释】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十八条 【用工要求】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
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 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五十四条 【教惩结合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考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1.工作方针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育人为本是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改革创新是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促进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2.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3.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
4.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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