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建立有效 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在 公司整体人力资源管理框架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并在公司领取薪 酬的员工。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薪酬与公司整体业绩挂钩; (二)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 (三)薪酬激励与薪酬约束相统一; (四)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 (五)薪酬分配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 (六)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配套改革同步进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负责制定、审查、落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金融及证券行业的特点,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 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并执行适合市场环境 变化的绩效评价体系、具备竞争优势的薪酬方案以及与经营业绩相关联的奖惩激 励措施;
(二)薪酬政策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 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根据董事会审定的薪酬方案,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 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2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负责员工薪酬管理的专门机构,具体承办有关薪 酬管理的各项事宜。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确定
第七条 员工薪酬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特殊奖励和保险福利构成。 第一节 基本年薪
第八条 基本年薪是员工年度基本收入。基本年薪的确定通过员工的岗位职 级工资标准套定得到,岗位职级工资标准主要根据工作职责、承担责任、重要性、 经营规模、同业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九条 公司按照特殊薪酬待遇引进的关键人才,可不套定岗位职级工资标 准,具体薪酬标准(含工资和奖金,及其他福利)通过劳资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 根据当年绩效评估结果,人力资源部汇总晋级晋档员工名单,经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其基本年薪按照晋升后职级标准进行调整。
第二节 效益年薪
第十一条 为了平衡业务风险和财务目标,公司明确采取分享制的效益年薪 激励原则,反对提成。在肯定业务线创造利润的前提下,效益年薪分配首先“向 业务倾斜、向盈利业务倾斜、向重要创新业务倾斜”;同时充分承认中后台部门对 公司的作用和价值。
第十二条 效益年薪与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挂钩。公司每年度按董事会审议批 准的比例,从年度财务利润中提取效益年薪总额。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在董事会 审批的范围内审议确定董事长(专职、全面负责公司工作)效益年薪,同时对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效益年薪总额。 第十四条 董事长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结合细化的分类指标,确定每位高级管理人员的 效益年薪发放标准。
第十五条 员工效益年薪确定流程基于公司行政汇报关系管理,遵循绩效考 核结果,由各级权限管理负责人分级确定。最终汇总结果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审批。3
第三节 特殊奖励
第十六条 为尽快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鼓励创新协助精神,公司设立“创 新奖”、“协作奖”、“忠诚奖”等特殊奖励。
第十七条 为鼓励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公司设立“创新奖”,每 年度由公司“新业务新产品推进委员会”发起评选。“创新奖”的推荐、评比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鼓励员工积极提交自主创新方案。创新奖励的额度由公 司经营管理层决策确定,该奖金额度在公司整体年度效益年薪总额内列支。 第十八条 为有效推动横向协作机制的建设,鼓励、表彰、奖励员工相互合 作精神,公司设立“协作奖”。奖励方式由“新业务新产品推进委员会”当年确定, 可采用个人学习奖励、境内外培训奖励等多种形式。
第十九条 为保证人力资源核心队伍的稳定,实施有效的人才引进战略,公 司设立“忠诚奖”,“忠诚奖”采取至少延期三年的方式支付,以鼓励员工长期服 务于公司,增强整体竞争力。“忠诚奖”按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具体方案及 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决定。
第二十条 公司进一步探讨可持续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关方案和计划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审批。 第四节 保险福利
第二十一条 公司和员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统筹保险、企业年 金和住房公积金,有关社会统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为提高员工的医疗保障水平,在基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 公司为员工建立商业医疗保险,保险金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薪酬兑现
第二十三条 员工基本年薪列入公司成本,按月支付。
第二十四条 员工效益年薪列入公司成本。员工当年度效益年薪分配标准, 按照确定的审批流程核准后,在下一年度依据纳税安排支付。
第二十五条 员工的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 从基本年薪中代扣代缴,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六条 员工特殊奖励的发放根据具体奖励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 绩效管理与考核 第一节 绩效管理4
第二十七条 绩效管理的长期愿景:从根本上建立一个提高公司业绩和改进 全员业绩表现的良性循环体系。
第二十八条 绩效管理的近期目的:力争通过全面、客观、科学的衡量和评 价,来体现全体员工对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贡献程度和实际业绩表现。 第二十九条 绩效管理的两大支柱体系:目标管理与预算管理。配合绩效管 理的实施,公司已制定并实践全面目标管理与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目标管理和 预算管理等三项管理体系的全面设计和配套实施,是绩效管理有效运行的基础。 第三十条 公司启用编制《业务计划书》来实现统一规范化的目标管理模式。 《业务计划书》包括预算管理、绩效评估平衡计分卡、业务规划、资源配备、人 力资源等内容,以目标管理的方式促进公司的业务规范和高效运行。 第二节 绩效考核
第三十一条 公司已对管理层、各业务线、部门及岗位,制订了全面的绩效 考核体系。根据公司战略,各机构应设计切合实际的全面平衡的绩效考核指标。 除评估财务绩效的收入性指标外,市场占有率、合规性指标(客户满意度、客户 投诉率、交易系统安全可靠、被监管机关警告、通报批评甚至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的情况)等综合评价指标应做明确的定义与要求,以确保公司平稳发展。 第三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评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年度考评时, 各高级管理人员分管业务的年度绩效目标将与其岗位胜任能力目标相结合。年度 绩效目标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指标和年度重点工作分解得到;岗位胜任能力包 括战略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 驾驭复杂局面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拒腐防变能力。
每年在高级管理人员自评书面述职的基础上,由直接领导予以评估确定考评 等级。
第三十三条 公司实行以业绩为导向,能力素质为基础的绩效考核体系。员 工个人的绩效考核是对其工作业绩及能力素质两方面的综合评估,并辅助引进360 度评估体系来配合个人最终全面的绩效评价。
第三十四条 每年年初确定员工个人绩效目标,半年结束后各部门要进行绩 效回顾和上半年工作总结,对全年绩效指标及目标进行最终调整确认,年终实施 具体考核。上下级之间的绩效沟通和绩效辅导贯穿于全年的工作中。 第三十五条 绩效考核的具体安排分为三个阶段:5
(一)绩效考核准备阶段:每年的11 月1 日-11 月30 日。在此期间员工要完 成系统绩效目标登记确认,完成员工个人工作总结提交(自评)、360 度评估人的 选人登记和汇报上级审批等工作。
(二)绩效考核实施阶段:每年的12 月1 日-12 月31 日。在此期间要完成员 工能力素质评估、员工工作业绩评估、业务类员工量化业绩指标确认等一系列工 作。
(三)绩效结果沟通阶段:次年1 月1 日-1 月31 日。在此期间可进行绩效结 果查询,各部门和业务线行政负责人或“绩效指导”与员工进行绩效反馈及面谈。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是对公司现有薪酬管理体系的梳理和概括,公司应严格 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薪酬制度,保障员工应享有的合法
权益。
第三十八条 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或发生不可抗拒的重大情况,本制度将 依法及时作适当调整。
第三十九条 如本制度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 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责监督实施。 (以下无正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9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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