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的现场签证和工程联系单管理,便于工程施工的顺利开展以及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与成本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各专业工种的设计变更应加强相互联系,避免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的增加。 由没有主合同的施工队组实施的工作为零星工程,亦按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一)签证的范围
凡发生无施工图纸、整改通知、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工程都应进行工程现场签证。经各有关方面人员签字,手续齐全的签证即可作为单项工程结算的依据。一般情况按如下进行处理:
(1)可以办理的施工签证
1、可调整的合同执行过程中非正常施工条件下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费; 2、可调整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中未包括但按规定允许计算的各项费用; 3、设计变更、材料更改、代用造成的工程量变化;
4、可调整的合同约定可以增加的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的损失费用; 5、可调整的合同中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与处理费用; 6、受我司委托,在合同范围以外发生的其他零星工程; 7、由于我司、设计单位原因增加的其他项目费用;
8、按照合同及工程惯例,本应由主合同的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因故改由甲方安排另一承包方完成的工作;
9、承包单位因自身利益受损向另一承包单位索赔而需证明的事实。 (2)不能办理的施工签证
1、施工合同内容、标底、施工图纸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批准的工程量或施工图预算中已经包含的内容。
2、合同或协议中规定包干支付的有关事项;
3、发生施工质量事故造成的工程返修、加固、拆除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4、施工单位因施工组织不当造成的停工、窝工和降效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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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违规操作造成的停水、停电和安全事故的损失; 6、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 7、虚报工程内容增加的费用;
8、施工单位为创品牌工程、业绩工程增加的费用; 9、施工单位为增加利润提出的要求; 10、因施工单位责任所增加的其他项目费用;
11、施工图会审后,施工单位因未认真审查图纸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而导致增加的费用。
12、与工程没有直接关系的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 13、第一条(1)点可以办理签证之外的内容。 (二)、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内容
1、施工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内容要求:
现场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应采用专用规格式样,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的编号登记管理按公司的要求进行填写。签证或工程联系单资料应齐全,说明清楚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时间、内容、具体部位、范围、原因、项目、数量、费用等,以及特殊情况的技术处理意见等情况并附上必要的签证原始记录及现场描述图(包括具体尺寸),如有图纸的应标明图号及图纸名称,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内容必须表达清楚、准确、完整、客观,空白处必须用“/”结束。
2、材料的签证或工程联系单
(1)工程使用的全部材料必须按照施工图及我司指定使用的材料,施工单位应提供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样板、价格,经监理和我司现场代表共同签证方能使用,否则,则视为材料不合格,不予结算。
(2)每次主材出入库,施工单位必须提交相应的入库清单交监理和我司现场代表签证;入库和出库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必须同施工图中实际工程量基本相符,否则定为以次充好,不予结算。
(3)施工单位必须按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材料和正规渠道进货,货不对版的,不得用于工程上。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或材料变更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报告送工程部后报总工办、成本管理部、采供部、分管副总经理、常务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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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审核及审定。
3、工程施工进度的签证。
工程部、施工方和监理方施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每日如实、详细填写施工日志,施工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每月1日应填报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每月25日填报当月工程施工形象进度给我方现场施工代表与监理共同签证后,报送工程部经理审核,并送我司总工办、分管副总经理、成本管理部、审计部备案。
4、设计变更需要签证的,应根据设计部门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工程内容办理现场签证手续。
5、零星点工及机械台班签证的规定:
(1)原则上应避免点工的签证,签证应尽量以工程量的计量签证为主,确实需要点工签证的应严格把握尺度。
(2)施工单位在要求签点工时(或在工程签证涉及点工签证时),应书面详细说明理由。零星点工及机械台班签证应根据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参加人数逐日记录,当天出具签证单,由监理工程师、现场工程师与工程部经理共同核实。
(三)、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权限
各部门及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公司的工程签证或工程联系单权限规定执
行,如有施工合同的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
1、施工条件变化或设计变更签证或工程联系单权限
在施工中由于现场条件的变化或设计变更或由于我方提出的更改要求等原因造成的变更,由各有关单位提出书面变更要求,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对涉及工程造价增减数额1000元以下且对工程整体影响较小的变更,由施工方工程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会同监理、我司工程部作现场核实后,由施工方提交签证文件或工程联系单(盖章签字),经监理签字盖章送我司工程部的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签字,成本部审核后报分管工程副总签字后方可有效。
(2)涉及工程造价增减数额在大于1000元小于3000元以下且对工程整体影响较小的变更,由施工方工程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会同监理及我司工程部、总工办、成本管理部现场核实后,由施工单位提交签证文件或工程联系单经监理、我司现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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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工程部经理、总工办、成本管理部签字后送分管工程副总、常务副总经理审定签字后方可有效。
(3)涉及工程造价增减数额在大于3000元小于5000元以下的,由施工方工程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会同监理及我司工程部、成本管理部、总工办现场核实后,由工程部经理、总工办、成本管理部、审计部审核签字后送分管工程副总、常务副总经理审定签字后方可有效。
(4)对涉及工程设计造价增减数额5000元以上或对工程整体影响较大的设计变更,应及时通知成本管理部和总工办派代表参加现场勘察。经总工办与设计院沟通后提出签证意见,由施工方提交签证文件或工程联系单,经监理初审后送我司现场代表、工程部经理、总工办、成本管理部、审计部审核,并报分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5)办理工程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必须一事一单、一项一签,签证的工程量不能分解送审、以化整为零的手法,分解工程造价,一经发现该签证视为无效,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为不影响工作效率和工程进度,如遇公司领导外出公务需签字时,必须取得该领导的授权,方可由被授权人执行。
2、原始签证的权限
原始签证原则上不允许进行事后补签,其权限:
(1)1000元以下的原始签证由工程部的专业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定,并告知成本部、分管工程副总。
(2)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原始签证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总工办及成本管理部共同签定,并告知分管工程副总。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原始签证由各相关部门(审计部介入)共同签定后需告知分管副总、常务副总经理。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原始签证由各部门(审计部介入)共同签定后告知分管副总、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
(3)紧急情况下的原始签证先行与成本部、审计部就签证内容和计价方式沟通后可由工程部的专业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签定。
只有加强现场签证内容的监督力度,才能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度。现场签证必须经过各方会签后方可生效,没有签字或签字手续不齐全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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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四)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程序
1、事前签证:对于可以预见的工程量变化,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报告或施工方案,经监理和我司批准后,给予签证,同时做好签证的原始记录(应附图);
2、事中签证:对现场突发情况造成工程量变化的,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和我司现场代表到现场核实并同意的工程量签证。如签证造价大于1000元的,工地代表须及时通知成本管理部、总工办到施工现场核定经公司审批后给予签证,同时,做好签证的原始记录;
3、事后签证:原则上不进行事后签证,但紧急情况下(如在晚上,甲方允许赶工的情况下),如签证金额超过3000元以上时,必须立即通知我司工程部负责人和监理,到发生签证点核实后,方可签证。施工单位未经监理和我司现场代表同意的工程量签证,事后要求签证的,均按不予签证处理。
4、对于工程联系单的办理应事前审批。
依据合同不能马上确定单价或总价的工程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由工程部组织相关人员会同监理与施工方进行协商,以确定签证内容及结算费用,形成会议纪要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同意后再实施。
严格现场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审批程序。现场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审批实行分级责任人签字制度,具体流程为;乙方→监理方→甲方施工现场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成本管理部→总工办→审计部→分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属重大的工程变更、标的量大的签证必须经过董事长批准。
(五)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要求 1、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具体格式要求
(1)工程名称和具体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内容;
(2)签证或工程联系单日期(包括发生日期和完成日期); (3)连续编号;
(4)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事由或计算依据(执行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依据,如公司指令等,书面文件须附后);
(5)签证或工程联系单涉及增加工程造价的计算(列表或列式明确表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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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签证原始记录、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简述。工程联系单的事实或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单位意见; (7)施工说明或施工简图;
(8)施工单位代表签字,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9)监理单位总监的签证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10)我司现场代表签字,加盖甲方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2、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时间要求
(1)办理施工签证一般要“一事一单、一项一签、随做随签”,避免过期补签。不得拖延到结算时才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施工单位应在签证发生前或发生时,通知监理和我司现场代表到现场签认原始记录,并在签证内容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签证单报送监理(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我司,我司各有关部门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给予签认。若合同未明确的则以国家建筑行业相关法规为依据。经审批后的签证单由工程部通过现场监理返回施工单位。
(2)工程联系单应事前办理,所有的签证单不能积压一起送审。涉及费用的工程联系单,事后工程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的确认单交成本部、审计部,以备日后结算。
(3)对于1000元以下的零星工程的签证,工程部当天确认后,当天送达成本部审核。审核中若对签证内容有异议的,成本部应及时核实。成本部应每一个月对3000元以下的签证、工程联系单应及时汇总,向公司报告当月的签证、工程联系单情况。审计部每月对3000元以下的签证、工程联系单进行抽查审计。
(3)签证项目未经验收,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覆盖和隐蔽,否则隐蔽工程签证部分一律不承认工程量,不能进入结算。
(4)工程部代表我司在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上回复意见后,一周内必须把盖好章的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原件送到成本部保存,同时送审计部复印件一份。
3、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程序要求
(1)、委托监理的工程办理施工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签字顺序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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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承包商提出申请,承包商根据设计变更或工作通知事前向监理人员提交《预算外签证原始记录单》;
②监理单位审核确认,送工程部;
③工程部资料员对监理单位送来的《预算外签证原始记录单》、《工程联系单》,附上《预算外签证回复意见审核表》、《工程联系单回复意见审核表》,提交给现场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签署回复意见;
④总工办、成本管理部、签署回复审核意见(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上审计部需签署回复审核意见;
⑤公司领导根据以上意见,确定最终意见;
⑥工程部资料员根据领导批复的意见,在《预算外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上填写回复意见后,申请盖章、返回各单位、部门、存档;
⑦需要现场核实工程量的,由监理通知工程部、施工单位、工程部,工程部通知公司成本管理部一起到现场核实工程量并现场填写《预算外签证现场核实原始记录》原件一式三份,工程部、成本管理部、施工单位各一份。监理单位存复印件;
⑧现场工程部资料员负责签证单的跟踪、返回及本部门的保存。 (2)没有委托监理的工程签字顺序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4、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审核 (1)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审核依据 ①公司方书面或口头指令。
②监理单位指令可能造成费用增加的,应事先取得项目部的同意。 ③承包单位之间相互索赔的事实。 ④承包合同。 ⑤工程惯例。 (2)审核意见要求
①一般情况下,各级审核意见不得简化为“同意”、“属实”、“工程量属实”等词语或无任何审核意见而只作签名。
②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时,应就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的内容逐条审核、说明完成情况并提供意见。设计变更需要签证的,应说明是在施工前变更或是施工后变更。总监或执行总监可以表示“同意”或“属实”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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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工程部在有监理单位详细审核意见的基础上可以签署“同意”或“属实”。如该签证或工程联系单未经监理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应对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内容逐条审核、说明完成情况并提供意见。设计变更需要签证的,应说明是在施工前变更或是施工后变更。工程部经理要以签署“同意”或“属实”等意见。
④工程部负责对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上的签证原因审核其是否清楚地描述事件发生的时间、起因,并对引起现场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原因进行确认,且对责任、原因按如下说明:
A、建设单位原因、责任(建设规模、标准提高,新增项目等) B、不可预见因素(地质条件变化等)
C、设计、勘察单位原因、责任(设计失误、勘察设计失误等)
D、监理或咨询公司原因、责任(招标工程量清单有误、现场管理失误等) E、其它原因(政策原因、验收规范、标准变化等) F、如非上述原因请说明
⑤工程部同时对设计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和设计图纸无法准确计算的工程量会同成本管理部共同确定。
⑥成本管理部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原则,对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费用进行审核。无合同规定的,应由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编制补充单价,成本管理部再根据《零星工程造价审核确定的计算方法》审核费用走公司程序确定。并对签证或工程联系单中的资料规范性、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内容对表述施工现场的客观符合性作出复核确认,必要时去现场再次核实,对签证或工程联系中涉及费用的内容在公司程序回复意见审核表上估算该项总造价,以供相关领导作决策准备。
⑦任何有图纸或图示依据,在事后依然要以计算工程量的,则各级审核人员无需对分包单位提出工程量的签署意见,但审核人员应对附图详细核实,对尺寸标注有疑问的应在旁边加注并签名。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事实完成后无法再进行现场证实的项目,应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量必须进行详细审核并出具意见,或要求承包单位完成图纸示意而仅对图纸示意加以证实。
⑧任何签证均应避免以点工或台班计算。如确需以点工或台班计算,则审核意见必须说明工人每日起止工作时间及人数和机械设备运转时间及数量,或者对所完成的工作作定量描述,否则该签证无效。
⑨对于因任何原因返工的工序,必须详细说明返工程度及材料损耗数量,注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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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原因,对于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全部损耗”必须特别说明(如损耗的材料是否可以在今后重复使用等)。
⑩签证或工程联系单中涉及分包单位之间相互索赔的,工程部应将已审核的签
证(工程联系单涉及相互索赔的要办理签证手续)及时发至被索赔的承包单位。在工程成本结算签证时,被索赔承包单位如未收到该签证,则被索赔承包单位将免予承担责任,索赔承包单位将不予补偿。
○11任何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均应由工程部在签署时给予编号并在编号处盖章,以避免重复签证。
12材料价格的确认要注明采购价还是预算价,以避免运费、采保费等费用的重复○计取。
13不便确定价款的签证或工程联系单项目,必须明确计价(结算)方法。 ○
(4)严格控制投资费用是成本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成本部必须认真对待。熟悉定额费用组成、熟悉定额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利用专业知识,在了解施工工艺基础上,从专业的角度审核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费用是否合理、正确,是否实事求是,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的内容是否便于结算。
4、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结算
(1)原件结算原则:必须要有齐备、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2)因承包单位对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事实表述不清,而签证意见未加说明的,该签证不予结算。
一切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审核意见将不予结算。有下列情形的,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的将不被接纳,或虽已经过审核,但将作为无效签证处理:
○1内容不全的;
○2对事实表述不清或容易引起歧义的;
○3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内任何字句有涂改而无签名及另加注的;
○4要求认定工日或台班数量,但对完成的工作未作定量描述的(审核意见已作说明的除外)。
⑤成本部每月就签证资料或工程联系单目录的电子版与审计部核对。
⑥作为最终结算资料的签证或工程联系单,成本部先与工程部内部核对清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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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组织工程部、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送审的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资料按编号及栋号整理目录清单一式叁份,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作三方确认后,加盖三方单位公章,按编号及栋号及地上工程和地下工程汇总目录表及装订成册,减少日后结算争执发生。
(六)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责任
现场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各级责任人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及工期时间,从维护公司的利益出发,以加快工程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等方面为原则。如签字责任人渎职谋取私利或因工作疏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情况严重者要处以经济重罚直至开除。
(七)、其它
1、工程部须严格按照《工程签证、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等制度内容,规范工程管理,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与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同时,工程部须对甲供材料进场、数量、施工过程质量监控负责,防止出现施工方偷换甲供材料的情况。对于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记过”的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处罚,凡“记过”达到3次的员工,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在拔付工程款的过程中,各签字人员都应该对照合同进行认真审核; 3、内部施工队也参照上述程序进行,工程部代表甲方进行技术指导施工。 4、工程造价尽量为含税价。
5、本办法仅限于管理公司内部审批所用,只有依据本办法履行完审批手续并或批准后,被授权的工程副总、常务副总经理才能在项目本身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审批意见书上签署意见,获批准后方可下发施工单位实施。
6、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广西人和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零星工程造价审核确定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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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证工程及设计变更的造价确定方法
1、已经按原图施工而后因设计变更造成的零星工程在如下情况下:
当集中工作面大于分部分项子目的定额单位工程量(如10M3、100M3、1000M3、10M2、100M2等)以上时;
按合同执行,但其中人工费按规定调整,不参与合同的优惠率。无主合同的套相应的定额。
2、设计变更或零星工程在集中工作面少于分部分项子目的定额单位工程量(如10M3、100M3、1000M3、10M2、100M2等)内的计算方法如下:
(1)有主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2)套2005年定额或广西修缮定额,费率取高值,人工费按当期的《南宁市造价信息》上的南宁市建设工程劳动力市场参考价格的高值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一类工按架子工; 二类工按木工; 三类工按镶贴工。
(3)《南宁市造价信息》上的南宁市建设工程劳动力市场参考价格表上的土方工程、中砖砌砖工程的市场参考价公司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4)凿梁、凿墙在第(2)点约定计算基础上,工作面高度超过1.2米以上者均乘上1.2工作难度系数。
(5)当遇到《南宁市造价信息》上的南宁市建设工程劳动力市场参考价格表上缺项的或难以界定的经咨询定额站仍不明确时双方协商解决。
3、当一项工作的工程量很少又无其它工作能集中安排完成且只能单独完成的情况下,完成该项工作的工作时间在1~8小时的按壹个工日计,工日单价按《南宁市造价信息》上的南宁市建设工程劳动力市场参考价格表。
二、《签证现场核实原始记录》表应着重于现场施工过程的描述记录,若出现(但不局限于)如下几种情形时应作好记录:
1、第一大点的第2点零星设计变更签证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因现场实际原因不可避免地造成施工工程量比施工图的范围增大的描述记录;
2、赶工:赶工的原因、工作部位及范围、施工时间等的过程记录;
3、交叉施工:交叉施工的原因、工作部位及范围、施工时间等的过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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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夜间施工:夜间施工的原因、工作部位及范围、施工时间等的过程记录; 5、其它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工程主管付总,并作好现场记录。 零星工程签证造价审核暂按以上试行。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广西人和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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