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目的
为规范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置原则,保障受血者安全,减少输血相关的医疗纠纷。 Ⅱ 范围
适用于本医院临床用血科室医护人员、输血科及业务部门对输血不良反应的快速诊断及处理的管理。 Ⅲ 制度
一、输血不良反应处理预案:
(一)临床医护人员发现输血患者出现输血不良反应后,应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血管,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立即报告值班医师或护士长。在积极处理的同时,要及时向输血科通报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的情况,与输血科共同调查、分析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以确定进一步的处理、治疗方案。患方提出异议时,经治医护人员应该与患方共同封存剩余血液、血袋及输血器材等,双方签字后由输血科保管备查。
(二)输血科工作人员接到临床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后,应仔细询问患者所属病区、姓名、性别、住院号、年龄、血型、既往输血史、孕产史;疾病诊断、用药史、本次输血成分名称、输血
量、患者输血后出现的临床症状与体征,认真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与临床科室仪器确定初步的处置参考意见。
(三)对于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输血科应指派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到临床进行会诊,协助临床查找原因及制定救治方案、观察处理疗效。并把处理情况汇报给医务部,如怀疑血液质量及细菌污染,应及时报告河南省血液中心。
(四)处理完患者后,及时将《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及血袋仪器送输血科保存,输血科将输血不良反应进行登记,每月汇总分析后,报医务部保存备案。输血科及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做分析及整改,以减少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
(五)输血反应的处理:
1.急性(速发型)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置:
(1)如果怀疑为溶血性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并做以下工作:
①立即抽取受血者的血液加肝素抗凝、离心,观察血浆颜色,并进行血常规、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测定。
②核对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报告单和全部有关记录,以验证受者和所输血液成分有无核对错误;
③核对受血者及献血者ABO、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献血者标本及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标本、血袋中剩
余血标本,重测ABO、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盐水介质和非盐水介质);
④留取输血反应后第一次尿送检(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属血管内溶血,尿中有血红蛋白)。
⑤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一旦怀疑因血型不合引起的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应由临床医师为主积极治疗,治疗原则如下:
1)迅速补充血容量; 2)应用速效利尿剂; 3)应用多巴胺; 4)碱化尿液;
5)肾上腺皮质激素及大剂量免疫球蛋白; 6)有急性肾功能衰竭应进行透析治疗; 7)DIC的防治。
(2)怀疑血液污染引起的输血不良反应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①观察血袋剩余血的物理性状;如有无混浊、膜状物、絮状物、气泡、溶血、红细胞变成暗紫色、血凝块等,有上述情况之一均提示有细菌污染的可能;
②取血袋剩余血直接作涂片或离心后涂片镜检,找污染细菌(阴性不能排除细菌污染);
③取血袋剩余血和患者血液,在4℃、22℃、37℃条件下作需氧菌和厌氧菌细菌培养。
④外周血白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与输血前相比明显增多,对诊断有帮助。
⑤一旦怀疑血液污染引起的输血不良反应,治疗原则如下: 1)尽早联合使用大剂量、强效、广谱抗生素; 2)加强支持疗法;
3)及时采取抗休克、防治DIC与急性肾功能衰竭措施。 (3)发热反应:
发热反应轻者,先减慢输血速度,若症状继续加重,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通知医师,撤下输血器注明“输血反应”,查究原因并对症处理(高热给予物理降温,寒颤者保温),遵医嘱应用抗过敏药物,严密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的变化。
(4)过敏反应:
除按发热反应处理外,按过敏性休克抢救;有呼吸困难者,给高流量吸氧,喉头严重水肿者,协助医师作器官切开。
(5)循环负荷过重反应:
如按急性肺水肿的原则处理,停止输血,酌情帮助患者端坐,四肢轮扎,有效的减少静脉回心血量;高流量输氧通过25-30%的酒精湿休后吸入,以改善肺部气体交换;遵医嘱应用镇静、镇
痛、扩血管、强心、利尿等药物,以减轻心脏负荷。
2.迟发性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
输血完毕数天以后出现的不良反应为迟发性输血不良反应,受血者如果发现或怀疑为迟发性输血反应,应有以下注意事项:免疫性的迟发性输血反应属于血液成分的抗原–抗体反应,在检测和确认后,记录于受血者的病历中。其处理步骤同急性输血不良反应。
3.输血后如果受血者出现可经血液传播的传染病,医护部门应汇同采血机构仔细调查,验证受血者是否确因输注供体血而传染疾病,受血者如确诊感染HIV,应迅速报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输血相关传染病所涉及的献血员,由采血机构按有关政策处理。
4.输血反应防范
(1)严格双人床边核对,将血液轻轻混匀后严禁加热与剧烈震荡严格按照无菌操作技术将血制品用标准输血器输给患者。
(2)输血通道应为独立通道不得同时加入任何药物一同输注。多袋输注者中间用生理盐水冲净输血器后再输注另外一袋血液。
(3)输血时应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输血的前15分钟要慢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4)血液为特殊制品不能保存在临床科室血液出库30分钟
不能退回。血液一经开封不能退换。
二、输血反应的处理报告制度
输血反应的报告处理制度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一)减慢或停止输血,用新的输液管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
(二)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报告医务部、护理部,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三)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启用新的滴管滴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
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试验;
6.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7.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如怀疑细菌污染,除上述处理外,应做血液细菌培养。
8.将血袋连输血管包好送血库做细菌学检验。 9.准确做好护理记录。
三、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部。 Ⅳ 参考依据
1.《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2012版)
2.《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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