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启木1黄梅君1
韦素就2
(1.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广西河池547000;2.中国人民银行环江县支行,广西环江547100)摘要:本文基于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针对建设征信跨境合作相关内容进行探
讨,总结区块链的技术特点,分析征信跨境合作面临的难点,研究利用区块链去中心化、去信任化和不可篡改等特点,推动广西建立与东盟国家的征信跨境合作,促进广西在征信方面提供开放的、高效的金融服务。
关键词:区块链;征信;跨境合作;东盟;广西中图分类号:F06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5477(2019)12-0076-04一、引言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
总体方案》于2018年12月获得国务院同意,由中国人民银行等13部委联合印发,这不仅是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发门户进入实施阶段的标志,更是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设计图和支持广西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策。“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后,广西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往来不断加强,跨国企业或经济体之间的融合与需求不断增强,为提高交易的成功率与加深企业之间的了解,建立征信跨境合作将有益于企业的交易与发展,对促进双边或多边贸易也将具有积极效应。为此,不少学者对征信跨境合作进行了研究,梁薇薇等(2015)对中国—东盟征信跨境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并探索了征信跨境合作机制。王晓东等(2016)认为征信跨境合作能够促进征信数据的流通和共享。随着区块链技术走入大众视野,王强等(2017)认为区块链技术能够直击我国征信业难点,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唐剑冰(2018)认为区块链技术能够有效解决行业内信用问题。车永根
(2018)通过实例来说明区块链技术在征信行业运用的可行性,并提出区块链在征信行业运用的方案。有关学者做了不少研究,但是将区块链运用于征信跨境合作的研究较少,本文拟在其他学者的研究基础上,将区块链技术与跨境征信相融合,促进跨境征信业的发展。
二、区块链的运行机理及主要特点
(一)区块链运行机理
区块链技术被认为是金融科技领域的技术革命。目前对区块链尚未形成统一的学术概念,本文认为区块链是基于特定网络和共识机制下,由一连串网络交易信息数据通过密码学方法按照时间顺序相连组合而成的链式数据分布式账本。简单看,区块链是P2P分布式组网、数据传播验证机制、非对称加密和智能合约等技术的综合运用,并通过一系列算法及机制如哈希算法、Merkle树、时间戳、POW共识等所建立的链块。基于整体模型核心部分,可将区块链元素归纳为如下等式:
区块链=链式区块结构+哈希算法+Merkle树+非
收稿日期:2019-08-22
作者简介:陆启木,男,广西大化人,助理经济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研究方向为财政
金融政策。黄梅君,女,广西巴马人,助理经济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研究方向为企业融资。韦素就,女,广西环江人,助理经济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环江县支行,研究方向为征信管理。-76-
《区域金融研究》2019年第12期对称加密技术+P2P网络+共识激励机制+智能合约
区块链的模型架构可归纳如图1:
图1区块链模型架构(二)区块链主要特点
点的集成,1.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区块链是一系列节本质上是由所有节点共同管理和维护的中心化链式数据库账本。数据通过分布记账、分布传播和分布存储方式记录于各个具有完全公开性账本的节点上,任意节点具有相同的权限,且任何节点的失效都不会对系统完整性造成影响,这就有别于中心化模式下需要一个中心枢纽将各个节点连接的机制(如图2)。
图2去中心化系统与中心化系统经济纵横数据链接组成,2.去信任化的共识机制。区块链是由多个区块
通过非对称加密技术以及共识机制等手段确保每一区块中交易数据是在全网达成共识并确认的结果,任何通过欺骗行为产生的节点都会遭到其他节点的排斥和丢弃。此外,区块链中所有操作都经由系统自动完成,形成了基于数学算法的信任机制,实现对依附于传统中心机构信任机制操作的取代,有效地解决了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如图3)。
图3去信任化模式与中心化模式系统验证时就被附上时间戳并在每一区块中形成完3.不可篡改的数据库。区块链的交易数据通过
整拷贝,区块链的Merkle树结构使所有数据环环相扣,所有交易信息在任何节点上都具有可追溯性,因此若要篡改区块链中的交易数据则必须同时控制超过50%的节点,对低于50%的交易数据进行修改无法影响整个系统账本的完整性及正确性。同时,随着链上区块节点数据不断增加,篡改数据的成本也随之不断增大,因此区块链是几乎不可篡改的数据库。
(三)区块链简单交易流程
由A与B之间通过加密技术发起交易申请,交易数据生成后系统自动确认进行全网广播,所有区块获得A和B两交易者的交易信息并进行交易验证,验证结果再次向全网传播,在整个网络达成共识后交易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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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纵横入各个分布式账本,此次交易完成(如图4)。
图4区块链简单交易流程三、征信跨境合作面临的难题
(一)标准不统一,征信跨境合作面临信息标准上的差异
各国的法律体系不同、征信发展情况不一,征信
跨境合作中易产生分歧。东盟国家中新加坡、马来西亚征信业发展较为规范,能够提供较为详细、规范的信用信息;缅甸、越南等国家征信业发展起步较晚,提供的信息可能较为粗糙。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中国的省级行政区,开展征信跨境服务需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授权且符合双方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若要自主开展征信跨境合作则受到的制约因素相对一个独立主体要更多。此外,各方根据其征信的相关规定,为维护自身利益或出于信息安全考虑,提供的征信信息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二)数据再加工,降低了征信跨境合作中信息可信度
现行征信管理主要为中心化模式,即各机构将相关的信用数据传输到中心端,再由中心端对数据进行二次加工展现,结果呈现的并非原始数据,这也使得信用信息易于被加工或篡改。部分国家在利益驱使下,可能会有意隐藏或忽略一些重要信息,使得信用信息的可信度降低。此外,有的国家展示的信用信息较为简单,仅呈现基础信用结果,而不具体展现出其详细的征信信息。
(三)信息维度少,不利于全面判断信用情况征信信息采集维度少,以此评判个体的信用存在不足。如中国征信中心信息主要收集来自各金融机构报送的负债类信息、法院系统信息和公积金类信息-78-
《区域金融研究》2019年第12期
等,未能将芝麻信用等其他涉及信用的信息纳入采集维度。人们对于征信的评判也仅是基于征信主体被列入征信记录的项目,但征信主体在其他方面可能存在较差的表现,如与非金融机构的交易存在拖欠资金等行为,征信系统则未能将相关情况记录。
四、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征信跨境合作的
分析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仍属于探索阶段,根据区块
链技术的特点,运用于征信跨境合作将是一种有益尝试。
(1.一区块链技术为征信跨境合作提供去中心化的
)区块链技术在征信跨境合作应用的优势
平台。区块链是基于P2P网络分布架构,资金的出借
方和借款人可以不依托金融机构等中介直接进行点对点的交易,并将交易状态自动记录到所有区块上,同时这些交易信息公开透明且不可篡改。在该模式下,只要是有记录的交易信息,查询者可在获得授权后进行查看。这样的机制无形中建立起了信息查阅的标准,即交易者所有记录的交易信息均可查询,查询者只要获取其所需即可。
区块链技术数据主要是原始数据,2.区块链技术可提高跨境征信数据的可信度。
具有不可篡改性,而且交易信息得到各个节点的认可,具有较高的可信度。此外,区块链数据的查询者需要获取授权许可后才可查询相关企业或个体的信息,满足跨境征信既可查询信息又不会泄露敏感商业数据的双重要求。
区块链的交易在整个网络达成共识后交易信息被记3.区块链技术可提高跨境征信数据的信息维度。
入各个分布式账本,交易者的交易行为一旦记录到账
本,查询者可在查询时看到交易者的所有交易情况,为征信信息使用者提供了完整全面的数据信息维度,查询者也可通过筛选直接查找目标企业或个体的相关信息。
(1.二区块链数据交换平台无法确保征信数据能准
)区块链技术在跨境征信业应用面临的难点
确实时更新。区块链技术在征信跨境合作的应用上虽能将现有的技术及已有的征信数据基础紧密结合,
使得业务操作起来难度较小,成本较低,成功机会较
《区域金融研究》2019年第12期大,但是征信数据采集难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数据采
集依旧是由参与方采取现有的方式进行,数据库仍沿用传统技术及内容,当发生竞争时,难以有效避免同业间混淆黑白名单的问题,原始数据真实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而数据交换平台也无法自动准确地产生新的信用数据。
露风险。虽然区块链具有复杂的加密措施,2.区块链技术并不是绝对的安全,也存在信息泄近乎完美地解决了现行技术面临的一些问题,但现今条件下看似完美的技术仍然会在实践革新中不断暴露其易于受击的漏洞,特别是区块链中智能合约的代码若被黑客获取,信息库将很容易受到入侵并导致信息的泄露。
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使得国家的掌控缺少抓手,3.区块链技术应用与现行制度存在一定矛盾。各国都非常重视信息安全,普遍希望在尽可能多地获得他国数据情况下,较少地透露本国的信息数据,在这种利益驱使下,各国都会有所保留,这将导致“去中心化”的目标较难实现。
人类接受新事物需要一个过程,4.区块链技术仍难以取代当前数据管理技术。区块链技术在各方面的运用仍属于探索阶段,现在正处于试错阶段。而且该技术框架类似于一个账本,原原本本的记录相关信息,但不能对数据信息进行相应的修改,如要进行修改,则需要程序员删除代码后重新编写一系列新的合约代码,变成了建立另一条完整的新合约链。这种无法篡改的属性,相对于现有的数据库模式,缺乏灵活性,难以获得推广,同时导致能够采集的信息量减少。若不将数据提取到一个足够大、独立的平台,区块链技术应用于跨境征信领域将无法实现。
五、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征信跨境合作的建议
(一)强化多边沟通,推动意识层面形成多边或双边共识
为解决各方法律体系、征信业发展不一的情况,在发展中发挥先进带动后进作用,以包容的思想融合发展,满足各方在利益等方面的诉求,必须通过多边沟通,从思想意识上对跨境征信业的开展达成共识。对此可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达成共识的双方可先行试点,再逐步将有意愿的各方纳入试点,最后形
经济纵横成一个多边征信跨境合作发展的局面。
(二)建立征信机构,探索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征信业在双边或多边达成建立征信跨境合作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征信机构,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发展征信业,以弥补传统征信行业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信息再加工、信息维度不足等问题。如借鉴苏宁金融运行的金融行业区块链黑名单共享平台系统,建立无运营机构的去中心化黑名单共享模式,有效提供相关黑名单数据等。广西可建立一个专门的征信跨境合作管理机构,在政府的领导下牵头开展跨境征信相关业务,设计区块链技术运用于征信跨境合作的总体方案,制定区块链技术和跨境征信应用标准,发展规划路线,针对跨境征信行业细分领域应用标准指南,逐步完善区块链技术和征信跨境应用兼容体系,探索建立技术标准。
(三)强化人才资金投入,培养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到区块链技术的研究中,融合产学研等多方资源,结合金融开放门户的总体要求,研究区块链技术应用于跨境征信需克服的难题,提高区块链技术使用的便利性,降低区块链技术在跨境征信中的应用难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区块链技术发展基金,由政府引导、企业主动参与,支持区块链与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的联合创新,共同建立区块链技术验证环境,推动区块链技术验证工作。鼓励企业和第三方加入研究,以征信业巨大的市场前景吸引企业和第三方加入区块链征信研究,促进区块链共性基础技术资源的整合和利用。
参考文献
[1]梁薇薇,谢平安,磨雁能,李芳.中国—东盟征信跨境合作发展研究[J].征信,2015(07):16-22.
[2]车永根.区块链在征信行业的应用探索[J].金融科技时代,2018(10):20-23.
[3]王晓东,王伟,康周聖“一带一路”.征信跨境合作研究——以数据流通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6(08):89-90.
[4]唐剑冰.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应用的思考[J].区域金融研究,2018(08):24-26.
[5]王强,卿苏德,巴洁如.区块链在征信业应用的探讨J].电信网技术,2017(06):37-41.
(责任编辑:刘婵婵)(校对:M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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