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对于文物的破坏因素主要来源于自然环境的侵蚀和破坏,在风景名胜区,文物的破坏因素除了自然条件的因素外还有人为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破坏。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旅游事业的开展,各风景名胜区文物的破坏更趋明显。
自然因素的影响和技术、设备的落后。对于文物的破坏因素,首先来自于自然因素的影响,包括自然环境中的溶蚀作用、风蚀作用和流水切割作用,以及空气的湿度、温度的变化、地壳板块移动和动植物的活动规律等。
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使用过程中对文物的破坏。旅游资源的开发在一定程度上会对风景名胜区的文物资源造成破坏。首先,风景名胜区的开发需要在景区内进行宾馆、道路等根底设施的建造,而工程的施工通常会破坏文物的保存环境;其次,由于局部旅游管理部门的规划不到,过分地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对景区的文物进行掠夺式的开发和利用,使文物遭到了严重的破坏:风景名胜区在开发过程中对文物进行不恰当的修缮或者任意地改造文物,使文物遭到了破坏;第四,在风景名胜区的开发过程中,无视了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过分热衷于假文物的修建,从而破坏了风景名胜区中的历史文化气氛,从而使破坏到文物的社会文化价值。
风景名胜区的文物是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不但能吸引游客旅游参观,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还能够通过旅游活动对游客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从而传承并弘扬我国传统文化,获得丰富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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