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图
(1)主体施工平面图。
(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
2.五板
(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板。 (2)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板.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 (4)卫生管理制度板。 (5)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
3.五板内容
(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为了防止建筑施工作业污染和扰民,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总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必须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建立相应有效的环境保护自我保证体系和信息网络,并经常运转。
4)施工现场应有烟尘、噪声及环保管理工作的自检记录。 5)施工现场应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经常进行考核检查,并做好记录.
6)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7)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撒、飞扬,卸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扬尘。
8)施工现场应结合设计中的永久道路布置施工道路.施工道路的基层做法按设计要求执行,面层可分别采取炉渣、细石、沥青或混凝土,以减少道路扬尘。
9)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和各省、市划定的文物保护地区的施工现场,应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要洒水降尘。
10)有些地区工程施工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确因各种原因无法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地,必须在搅拌设备上安装除尘装置,方可进行现场搅拌,以减少搅拌扬尘.其他地区的施工现场,凡设两台搅拌机集中搅拌的,也必须安装除尘装置方可施工。
11)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锅炉有消烟除尘设备,茶炉用消烟除尘型锅炉或烧型煤,大灶加二次燃烧或烧型煤.烟尘排放黑度应达到林格曼1级以下.
12)在规划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和各省、市划定的文物保护地区,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凡进行沥青防水作业的,应使用封闭和带有烟尘处理装置的加热设备.
13)凡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及运输车清洗处设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14)凡进行现场水磨石工艺作业和使用乙炔发生罐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控制污水流向,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施工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15)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16)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17)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夜间22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作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18)低噪声小区内的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可在夜间22时后进行抽检,监督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T 12424)。
(2)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实行胸牌制度,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佩戴胸牌。
2)施工现场进出车辆和人员通行的主要通道大门,高为6m,宽为8m,并安装有宽6m、高2.5m的铁质大门。大门口布置彩旗,设门岗。大门内外两侧各设8个盆景,有条件的可摆设假山、常青树.
3)施工现场道路实行硬化处理,施工场地也要做硬化处理,硬化处理后的道路、场地应平整、无积水。
4)施工区域内,各类半成品、成品、废品要按施工平面布置要求分区堆放,做到成垛、成堆、成捆、成方、一头齐,并按ISO 9002标准挂牌标识。
5)现场水泥库水泥堆放要整齐,散落水泥必须及时清理使用,水泥袋打包回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6)现场搅拌机四周、材料场地周围及运输道路面上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施工过程和运输过程中散落砂浆和混凝土,应及时清理使用,做到工完场清,责任落实到队组、具体人员。
7)机械维修保养符合机械管理规定,干净、外观效果好,现场无长流水、无长明灯.
8)主体或装修施工,必须坚决落实工完脚下清的责任制,每天的垃圾由操作工人或安排专人清理,并运往指定垃圾站堆放,按期送往消纳场,保证小责任区整洁,大现场文明。
9)施工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办公室、宿舍要做到整洁、卫生,办公用品、被褥、蚊帐、面盆等日常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并逐步实行同一被褥、工作服,向兵营式发展。
10)现场大门内外及施工区、生活区划分有卫生责任区,并明确责任人,根据工程大小,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的卫生及维护,使整个现场保持整洁卫生。
11)施工现场无大小便痕迹。
12)运输车辆不准带泥出现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洒运输物。
13)现场办公室、宿舍和更衣室保持整洁,生活区保持卫生,无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14)工地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并建立卫生值日及管理制度。
15)工地消防设施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并有醒目的消防标志;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每月4次负责对各责任区文明工地的指导和检查,检查结果直接与经济奖罚挂钩。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年初(新年一开始),根据生产任务,各项目工程必须制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安全责任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或修定“一图九表”责任。
2)月初,下达每月生产任务时,对当月生产任务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实行安全措施自检、互检、验收合格使用制,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电工、电焊工、起重司机、指挥、机械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不准隐瞒,对工伤事故的责任者按规定给予罚款。
7)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将伤亡事故消灭在萌芽中。
8)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9)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
10)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11)施工用电符合“三相五线”制,首末端有漏电保护器,工作零线、保护零线不相混。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机械在检修时,必须拉闸停电,电箱上锁,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12)组合钢模、扣配件、氧气瓶、乙炔瓶和一切短散物必须保证有容器吊运. 13)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对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①入场教育,由总分包单位进行; ②现场教育,项目组组织进行; ③班组教育,新工人所在班组进行。
14)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5)除特殊工种外,各工种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年各分包单位应组织安全知识考试一次,把考分记在“职工安全教育卡”上。
16)坚持总分包、项目组的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实行轮流单人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按照“一班一个月,一班一个人”,依次轮流搞好值班。日夜两班或三班作业时,每班都应有安全值班员。
(4)卫生管理制度。 1)施工垃圾要设临时封闭垃圾站,严禁凌空抛散;现场锅炉、火灶要有消烟除尘设备;防止水污染,搅拌站应设沉淀池,污水沉淀后排入污水管线。
2)现场油防止跑、冒、漏污染水体,食堂设隔油池,定期抽油烟,食堂须经防疫部门批准,炊事员持证上岗。
3)办公室要窗明地净,保持清洁,物品文件摆放有序.
4)工地发现传染病或食物中毒时,应及时报告,隔离病人,切断传播途径。 5)施工现场农民工不得私自乱设民工食堂和乱建暂设用房,必须由总包单位集中管理,统一管理。
6)工地食堂和操作间必须有易于清洗、消毒的条件和不易传染疾病的设施. 7)库房内应有存放各种佐料和副食的密闭器皿,有距墙及地面大于20cm的粮食存放台。
8)施工现场应有饮水器具,由炊事人员管理和定期清洗,保持卫生.
9)工地发生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时,工地负责人要尽快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及落实消毒、隔离、应急接种疫苗等措施,防止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10)职工患有传染病或是病源携带者时,应及时予以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医疗保健机构证明其不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11)为保证居住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的生活条件,暂设住房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安全和消防的有关规范。
12)新建暂设宿舍必须搭建牢固、严密,屋顶应做防水,不漏雨雪,施工中不得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13)使用原建破漏、危险的房屋做暂设住房的,必须修复得严密结实,不危不漏后,方可作宿舍使用。利用经批准的在施工工程做暂设住房的,也应搭建牢固严密,不漏不潮。
14)职工集中居住区,应设置盥洗设施和符合标准的厕所。盥洗池应用水泥抹面,保持清洁。水龙头阀门完好,保持上下水通畅.
15)暂设住房的间距,室外的通道及搭设各种设施的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16)夏季宿舍应有开启式窗户及纱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有防蚊蝇的设施。
17)施工现场应供应开水,饮水器具要卫生。
18)施工现场内的厕所应有专人保洁,按规定采取水冲或加盖措施,及时打药,防止蚊蝇孳生。施工现场的厕所,墙壁屋顶要严密,门窗要齐全。
(5)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建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各种资料台账齐全,逐级落实到人,随时接受上级领导监督检查.
2)加强外联单位管理并签订治安消防协议,施工人员须戴胸卡,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现场,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批准。
3)现场消防道路畅通,标志明显,器材设备符合规定。严禁吸烟,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违者按消防条例处罚.
4)易燃易爆物品单独存放,严格执行领退料手续.
5)特殊工程持证上岗,明火作业要有用火证,专人看火并配灭火器,保护成品防止破坏行为,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
6)施工组织设计要有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及设施平面布置图,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重点工程、重要工程和建设面积在1万m2以上的大工程,应制定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预案。
7)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戴执勤标志。重点工程、重要工程要实行凭证件出入的制度。
8)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9)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要制定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10)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
11)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2)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需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幢与幢距离,城区应不小于5m。
13)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4)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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