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单
水路货物运单
月 日
交接清单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单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名航次 起 运 港 收货地址、电话 银行、帐号 人 地址、电话 银行、帐号 托运人确定 发货体 积计费重量 体 积(3m) 等 费级 率 金 额 项 目 运 费 装 船费 应收费用 费率 金 额 到 达 港 全 称 到达日期 承运人章 收 货 人 (章) 托运 人 全 称 货号 件数 包装 价值 重 量 (长、重 量 符号 (吨) 宽、高)(吨) (m) 合计 托运人 运到期限(或约定) (公章)月 日 核算员 总计 物约事项 承运日期起运港承运人章 复 核 员 [说明]
1.此货物运单主要适用于江、海干线和跨省运输的水路货物运输。 2.水路货物运单、货票一式六份。顺序如下: 第一份:货票(起运港存查联)。
第二份:货票(解缴联)起运港→航运企业。 第三份:货票(货运人收据联)起运港→托运人。 第四份:货票(船舶存查联)起运港→船舶。
第五份:货票(收货人存查联)起运港→船舶→到达港→收货人。
第六份:货物运单(提货凭证)起运港→船舶→到达港→收货人→到达港存。
3.除另有规定者外,属于港航分管的水路运输企业,由航运企业自行与托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均使用航运企业台头的水路货物运单。
4.货物运单联需用厚纸印刷,货票各联用薄纸印刷,印刷墨色应有区别:解缴联为红色,收据联为绿色,其他各联为黑色。 5.要印控制号码或固定号码。 6.到达港收费,另开收据。 7.规格:长19cm,宽27cm。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