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部分:(带*者,经修改无此条款,余同)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2#车间为多层厂房,防火分区,已超规范允许建筑面积。 2.2#车间一层18~19轴休息室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建筑高度应为从室外地面到主屋面面层高度。 4.单层车间补屋面排水沟坡度、屋面应做隔热层。
5.检测中心JS-10⑥节点幕墙的层间封堵材料应注明厚度不小于1.0。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1#生产用房建施-17节点14幕墙应有防火封堵措施(GB50016-2006,7.2.7)。
2.应明确3#生产用房火灾危险性类别。
A、政策性审查意见:请提供用地许可证及红线图。 B、技术性审查意见:无。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总平面图:
1)请明确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m。
2)请明确停车场与建筑物间距,不应小于6米。(GB50067-97第4.2.1条)
2、建筑设计说明,门窗工程第6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号为GB50210-2001;主要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已更新为GB50203-20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已更新为GB50209-2010。 一)站房:
1、一层平面:
1)设置无障碍电梯的门厅的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建议设置平坡出入口,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20。(GB50763-2012第3.3.3.1条)
2)消防安控室、广播室,有人员活动无与室外空气直接流通的窗口或洞口,应设机械通风设施。(GB50352-2005第7.2.1条) 2、请复核二层餐厅等的使用人数,如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则为人员密集公共建筑,通向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GB50016-2006第7.4.2.4条)
3、长运等候厅、售票厅、餐厅、办公区等,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应设置排烟设施,请与暖通专业复核。(GB50016-2006第9.1.3.3条) 4、楼梯详图:
1)2#楼梯,标高1.5m平台处的窗应设防护栏杆。
2)5#楼梯为无障碍楼梯,栏杆扶手应选用无障碍扶手。 二)维修、洗车、环网室、配电房:
1、修车库,请根据GB50067-97第3.0.1条的规定,明确修车位数量及类别。 2、室外楼梯周围2m 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GB50016-2006第7.4.5.5条)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 (二)一般性条文:
1.工程设计说明部分:①路基设计第2.⑵条说明不全;②路面设计第1.⑶.c条水泥路面不宜采用抛物线路拱;③路面设计第2.e条水泥路面弯拉强度与图纸不统一,且建议统一采用5.0MPa。
2.图纸部分:为了考虑路面横坡一致及排水顺畅,建议对西侧排水沟3.1m处标高进行调整。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外窗气密性请根据DB33/1064-2009第4.2.1条规定建议取值4级。 2.《地下防水构造》10J301已替代02J301,请修改相关节点做法。
3.下地下室楼梯地上、地下楼梯分隔位置不应设置于休息平台。请补充地上、地下分隔墙处梯段断面(图中梯井大于分隔墙厚度)。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平房仓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应根据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及储粮工艺提供的技术参数综合确定。墙体防潮层上不应采用粘土实心砖(禁止使用产品)。墙体应在-0.06m标高处设置防水水泥砂浆水平防潮层,外墙堆粮线以下部分应在内侧设置垂直防潮层;内墙面应平整、并具有一定的吸湿性,且不得采用对粮食有污染的材料。地面防潮层接头位置高于地面不应小于300mm,墙体与室内地坪交接处应设置沉降缝,并应留有防潮层的变形余量。防潮层遇通风地槽处不得断开。
2.平房仓地基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或碾压,其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3。地面结构层厚度应根据地基条件及荷载计算确定;不得采用对粮食有污染的面层及嵌缝材料。
3.储备仓的门窗洞口、粮面以上风机洞口四周及散装平房仓设计装粮高度处,均应设置塑料密封槽管。塑料密封槽管应与墙体基层固定牢靠,转角应弧形过渡。门、窗、风机、穿墙管线与墙体的连接缝及建筑构配件之间的连接缝等均应采取可靠的密闭措施。
4.坡屋面屋面坡度及平瓦的螺钉固定应满足《坡屋面建筑构造(一)》09J202-1第K2页表2.1要求。找平层内钢筋网应与屋脊、檐口及屋面板处预埋的φ10钢筋连牢。 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现行版为GB50209-2010。
6.1#~4#粮仓:室内应设活动的安全防护栏杆和低粮面下人梯。散装仓应考虑利用窗口补装粮作业的要求,洞口尺寸不宜小于0.90m×0.90m。
7.烘干机房及管理用房:请明确屋面挤塑聚苯板的使用应满足甬建会纪【2011】57号文的要求。管理用房底层楼梯不应设置2级踏步,建议坡道。楼梯请明确扶手及防滑条做法。请明确安全玻璃的使用范围,且玻璃的使用应满足JGJ113-2009的要求。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建施-3:节能设计表(包括登记表),综合性指标应采用单位面积指标。
2、建施-4:无障碍出入口门,不应采用力度大的弹簧门(GB50763-2012第3.5.3条)。 3、建施-4:1/E~2/E轴之间在2轴位置防火门,应向前室方向开启。
4、建施-5,-6:2/4~5轴之间外墙,在C、D轴位置防火卷帘两侧窗设置,应符合规范GB50045-95第5.2.2条规定。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复核一层营业厅对外疏散门净宽,对内开门不计疏散宽度。
2.一层DT~6电梯门应有防火防烟措施。斜面幕墙的层间防火封堵表述不准确。3.离一侧楼地面高度≥5.0m的栏板不应采用承受水平推力的形式。公建窗台高度低于800的应作防护栏杆。
4.屋面防水层应包裹设备基座(GB50345-2012第4.11.24、25条)。 5.JGJ50、GB50345版本有误,总说明十五第③条有误。
6.补节能计算书,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传热系数值不一致。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设计说明5.2条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级应为Ⅰ级,防水层使用年限不应少于20年(JGJ230-2010,3.0.1)。
A、政策性审查意见:总平面图应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总平面图:
1)请明确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m。 2)请明确道路宽度及与建筑的距离。 2、建筑设计说明:
1)其他施工中注意事项第6条,请明确墙体留洞(如消火栓箱)等穿透墙壁时,箱背封堵材料燃烧性能不应低于原建筑构件的耐火等级。 2)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已更新为GB50203-20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已更新为GB50209-201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已更新为GB50207-2012。 3)建筑构造做法,请明确厕所楼面防水隔离层上翻高度;檐沟应增设防水附加层。 3、厂房一,长度大于7m的环网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JGJ16-2008第4.9.11条)
4、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抗震设防的建筑中所设的变形缝,应按抗震缝构造设计。 5、厂房一、厂房二,请复核屋面结构找坡最高点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6、厂房一楼梯、厂房二楼梯、厂房三2#楼梯详图,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GB50352-2005第6.7.6条)
7、厂房一、厂房二、厂房四,电梯机房平面及井道剖面,机房内高层处护栏高度应为1050mm,应与建筑设计说明中设备、设施工程第5条一致。 8、厂房四节点详图:
1)JS11墙身大样二,请明确用于轻钢玻璃雨篷的夹层玻璃,其胶片厚度不应小于0.76mm(JGJ113-2009第8.2.2条);排水坡度不宜小于3%。 2)JS11节点⑧玻璃栏杆立面采用16.76mm钢化夹层玻璃,应与A-A玻璃栏杆剖面一致。
A、政策性审查意见:施工图应有相关专业的会签。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一)35KV总变电站: 一般性条文
1、总平面图,请明确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m。 2、建筑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已更新为GB50207-2012;屋面工程《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已更新为GB50345-2012;
2)檐沟做法,檐沟的防水层下应增设防水附加层。(GB50345-2012第4.11.11.1条) 3、一层平面,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GB50016-2006第7.4.5.4条) 4、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 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GB50016-2006第7.4.5.5条),请复核(2)轴、(9)轴旁窗C1509与室外楼梯的距离。
5、变压器室、配电室等应设置防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GB50352-2005第8.3.1.8条)
二)中央控制室及化验:(中建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一般性条文 1、请提供总平面图。
2、工程说明:
1)墙体第2条,请明确±0.00以下墙体采用的烧结页岩砖为实心砖。
2)屋面第8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已更新为GB50345-20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已更新为GB50207-2012;根据新规范,屋面防水等级控制楼应为Ⅰ级、化验楼应为Ⅱ级。 3、抗震设防的建筑中所设的变形缝,应按抗震缝构造设计。
4、化验楼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GB50016-2006第7.4.5.4条);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 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GB50016-2006第7.4.5.5条)。 5、化验楼楼梯详图,请明确楼梯顶部水平段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 6、M-2,平面图上为平开门,门详图中为平开门,请复核。
结构部分: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结构设计说明中应补充砼规范GB50010-2010第4.2.2条内容。4#车间设计说明中应补充夹层活荷载取值。
2.结构模型中框架角柱应特别定义,计算风荷载时结构基本周期请按实输入,并复核配筋。
3.1#车间GS-08中3~5轴和8~10轴在A~B轴和E~F轴处的楼板宜适当加强。(4#车间亦同)。
4.检测中心GS-08中位于1-5轴的KL12不宜采用3肢箍筋,(其余平面同),另GS-09中位于2-9~2-10轴的楼板应加强(周边开大洞)。
5.据设计桩长,4#车间ZK46、ZK47、ZK51勘探孔估算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小于设计要求,ZK45、ZK46、ZK47勘探孔位处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不满足设计要求;1#车间ZK14孔桩端落于6-1层地基土,估算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小于设计要求。
6.本工程场地设计持力层起伏变化较大,预制桩穿越3层及5-3层地基土施工难度叫ad,设计应考虑大量截桩、接桩的不利影响。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1#生产厂房GS-1:楼面活载标准值宜与计算中一致。
2.2#生产厂房GS-1:表9-1最大水灰比应为最大水胶比,其余单体同。 3.1#、2#生产用房桩低应变检测应明确两桩,三桩承台抽检数不少于1根。门卫未明确持力层名称、承载力取值。
4.场地类别与勘探报告提供的不一致。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二)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结构设计总说明1.1.3条本工程使用功能有误,2.1条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可取三级, 4.1条荷载规范应选用最新版。
2.整体结构计算中应计算斜交抗侧力构件的水平地震作用,其地震作用最大方向应各单体分别计算,请重新提供各单体模型。角柱应定义。
3.根据勘察报告提供场地中有6米厚近2年堆放的杂填土,基桩承载力应考虑负摩阻力影响。现设计桩长偏大,请复核桩长及基桩承载力。桩持力层应为4层和5层组合层。
4.个别柱下布桩偏小:如3交G、K轴单桩,17交P轴两桩,16交M轴三桩,A3交AF、AE轴三桩等,请复核。
5.图04中CT3、CT3a平面与剖面受力筋应一致,电梯井应选用抗渗混凝土。
6.结构计算中预应力梁及相关框架柱抗震等级取三级,应在施工图中明确。另请明确预应力梁裂缝控制等级并提供计算书。
7.中间单元建筑长度规范要求,应采取技术措施。 8.图12、13中楼梯平台板厚不详。未见钢结构施工图。 9.图07中请复核出屋面片墙的稳定性。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1.模型中:请复核机房楼面7.0KN/M2活载布置范围;总模型中多塔未定义;请复核修正。 2. GS01:设计依据的地勘报告版本(2012年8月)与地勘审查时版本(2012年11月)不符;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建议延伸至地下室(有地下室部分);GS06:1/8/3/A轴GBZ-13等纵筋小;GS14:4/B轴KZ-7等纵筋小;GS10:2/A、10/A轴GBZ-2a等纵筋小;请复核修正。
3.;请提供基础梁、板(地下室部分)计算书或模型;请提供承台、地下室外墙等计算书。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 粮仓结构设计总说明中应明确地面堆载重量。
2. 粮仓计算书中部分荷载计算内容与本工程不符,请重新提供。
3. 粮仓檐沟活载取0.5KN/㎡偏小,应按实际最不利荷载考虑;坡屋面活载应折算成垂直与水平面的值,请调整后复核计算。
4. 桩说明第五条最后一句说明及桩大样中土层划分均与本工程不符。 5. 柱净高与柱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的框架柱,其箍筋均应全高加密。 6. 8. 勘察孔13、3处桩下持力层土厚不满足3倍桩径,单桩承载力应按6层端阻力复核。
7. 烘干机房及管理用房轻钢屋面受荷面子小于60㎡,活载应取0.5KN/㎡,钢结构说明中门规应采用2012年版。
8. 烘干机房及管理用房个别柱下布桩不足,如Ex15、16轴等,布桩时应考虑承台及其上土重。
9. 补充杂物间结构计算书。补充粮仓外墙计算书、承台计算书。
A、政策性审查意见:
1、提供对所有楼层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且在考虑偶然偏心条件下(计算自振周期比,楼层位移比等信息)计算书。
2、本次审图范围仅为上部结构(未包括地下室)。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对于抗震设防区,利用计算机进行结构计算分析时,请根据规范GB50011-2010第3.6.6条要求考虑楼梯构件的影响。
2、屋面有不少设备及水箱,请设备设计人员核对重量位置;设备及水箱是否需要设备基础设计,请核实。
3、对荷载规范未明确的楼面使用活载应在总说明中注明,如设备间,四层广电及电信间等。
4、自动扶梯荷载应输入相关活载。
5、局部梁布置与建模墙体线载输入同建筑墙体位置不一致,如四层轴1~1/1交轴F~E,五至十七层轴E~F,请全面复核并调整。
6、四层轴E~3/D厨房排烟分隔墙体线载漏输入,请调整。
7、局部固定墙体线载输入偏小,如四层轴1~3交E~F,五至十七层轴E~F,请复核调整。
8、建模计算楼面活载输入有偏小现象(按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第2.1.2-4条),如五至十七层女厕所。
9、二层钢结构雨蓬应由有资质单位设计并经主体设计单位确认方可施工
10、按总说明要求,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为地下室顶板,请复核地下室结构是否满足GB50011-2010第6.1.14条要求。(因本次审图范围不包括地下室,未见地下室图纸)。
A、政策性审查意见:
1.GB50009-2001、03G101-1、04G101-4、03G101-2已废止,应分别执行GB50009-2012、11G101-1、11G101-2。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厕所活荷载应按2.5KN/m2计算;四层新风机房楼面活荷载取值2KN/m2小于总说明7 KN/m2,请调整。
2.总说明9.3.1条,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高度说明有误,请修改。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4#厂房GS-2中地下框架柱表面聚合物水泥砂浆不应小于10mm厚,GS-5中L4配筋不足。 2.门卫处于地下水于湿交替范围内的构件设计应符合GB50046-2008有关规定。3.门卫应明确基础持力层。
A、政策性审查意见: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 厂房一顶层层高输入为3.1m偏小,应修正为3.6m,请复核。 2. 厂房一,二GS01中10.9条应补充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其施工时应先砌墙后浇构造柱;GS01中图10-6,10-8,10-9中钢筋标注210,314,214,212等有误,请修正;厂房一,二,四在说明中应补充在施工前业主必须提供电梯设备的相应技术参数及须土建配合的预埋件等。电梯定货必须符合本图所提供的电梯井道尺寸,门洞尺寸以及建筑图的电梯机房设计。门洞边的预留洞,电梯机房楼板,检修吊钩及相应的预埋件等,需待电梯定货后,施工前经核实无误后方能施工。
3. 厂房一GS03中电梯井底板标高为-1.530m而GS04中A-A,B-B剖面图中为-1.630m,两者不符,请复核;GS03中轴2XC-D间地梁底筋4φ25比其邻跨轴2XB-C间2φ20+4φ25小,请复核,并提供地梁计算书。
4. 厂房二GS08中轴3XB处KZ-8柱b向配筋略不足;轴4XA处KZ-11柱b向配筋略不足;屋面-24.7柱平面轴4XA处KZ-11柱b向配筋略不足,请复核修正。 5. 厂房二GS09中KL12(7)梁于轴3,4处负筋不足;GS10中KL12(7)梁于轴3处负筋不足,请复核。GS14中LB1现浇板厚及配筋未见明确,请复核补充。
6. 厂房三,四GS01中10.9条应补充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其施工时应先砌墙后浇构造柱;厂房四GS01中图10-6,10-9中钢筋标注210,214,212等有误,请修正。
7.厂房四大门入口处轻钢雨蓬由专业资质的生产厂家设计后需经本设计确认。GS08中轴7XA处柱未明名,请补充。GS09中轴C处KL13(6)于11轴左支座处负筋不足,请复核。 8.当用于摩擦端承桩时,其长径比不宜大于80,而本工程有的桩长径比已大于100,过大,请复核,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
9.待地勘回复意见确认后复核相应的桩基设计。
A、政策性审查意见:施工图应有相关专业的会签。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35KV总变电站:( 一般性条文
1.请根据SH3049-1993标准表3.0.2对本单体抗震设防类别予以明确。
2.局部土层有液化,根据桩基规范3.4.6条。桩基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宜小于4~5D。
3.局部板面荷载输入有误,应根据《变电站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定》重新取值,对模型进行调整。
中央控制室及化验:(中建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一般性条文
1.根据地质报告X1剖面,桩端未进入持力层,请复核;且局部土层有液化,根据桩基规范3.4.6条。桩基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宜小于4~5D。在干湿交替环境下地下水对基础油中等腐蚀性,应对桩基进行抗腐处理。
2.桩位图说明7条应明确换填层厚度。 3.基础详图中三桩承台应增设分布筋。
4.标高3.370楼面及屋面模板图中,洞口边长大于1米应增设边梁。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1#、2#、4#-6#车间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其火灾延续时间应为3h(详GB50016-2006规范第8.3.6条表中)。
2.检测中心室内有生活给水管道,且体积>5000m3,室内应设置消火栓给水系统(GB50016-2006第8.3.4条)。 3.2#车间一、二层冷藏库、结冻间等给排水管道及消防设计应符合GB50072-2010《冷库设计规范》第8相关规定,应完善设计内容。 4.2#车间大型屋面雨水排水宜按满管压力流设计。屋面雨水和溢流设施的总排水能力不应小于10年重现期的雨水量,请复核(GB50015-2003第4.9.9、4.9.10条)。
5.5#车间一层屠宰区和其他区域内地沟出水端地漏应采用网框式,地漏下应设置存水弯水封(如P1#-P8#、P10#、P11#、P15#、P17#-P19#、P21#、23#、25#均无配管详图)。
6.6#车间屋顶消防水箱补水管口标高应高于溢流口边缘的空气间隙≥150mm。(GB50015-2003第3.2.4C条2009年版)。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三)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室外消防给水总平面:图签栏图纸名称有误,应更正;水泵结合器的数量与1#生产用房一层平面、系统图不一致,并应明确水泵结合器施工做法。
B、技术性审查意见:无。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本工程给排水施工图经审查,符合有关标准及要求。
工程名称: 鄞州区综合交通枢纽站过渡项目 道路、排水工程
A、政策性审查意见: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 补充检查井、雨水箅的设计选用材质,并完善雨水箅的承载力要求。 2. 给排水管道及附属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应按相关规范设计要求执行。 3. 东侧7m宽路面为单向坡,建议取消高处雨水口的布设。
4. 塑料管道基础设计图,碎石垫层厚度要求与说明不统一,需修改。
5. 检查井基础与管道基础之间过渡区段设计,按《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附录B要求修改。
6. 检查井底板加固图与项目涉及规格不全;且钢筋混凝土基础厚度不统一。 7. 本项目无铺装路面,应取消铺装路面井盖结构处理图。 8. 补充靠墙井钢筋混凝土井盖的设计图。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依据GB50015-2003第3.7.6条,生活水箱应设置在水箱间内。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 烘干机房及管理用房暗装在外墙上的消火栓箱厚度为240mm,对外墙防水有影响,应改为半明装或薄型箱体。
2. 管理用房F/2排水立管应伸顶通气。J/2给水管接有大便器自闭式冲洗阀,其管径DN25偏小,宜改为DN32。J/3一层立管DN25有误,应复核。
3. 给水及消防总平面图中生活用水管道与消防管道在引入管处宜分开设置,各设水表。
A、政策性审查意见: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水施SS-05,雨水立管不应穿越四层广电及电信网络机房。, 2、水施SS-02,自动扶梯的底坑应设排水措施。
3、水施SS-13,商场自动扶梯底层底部应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4、水施SS-02,开敞凹廊排水不应穿越消防控制室。
5、说明中应明确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6、说明中明确消防水箱设置位置及安装高度,明确消火栓及喷淋稳压系统性能参数。
A、政策性审查意见: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CJJ/T29-98规程已升级,应更新(说明中第六-5-2条中)。 2.生活给水系统图给水立管JL-01顶端应设置排气阀。
3.本工程太阳能热水系统采用定时供水,但热水是在气温最低的冬天最需要,根据GB50015-2003规范(2009年版)第5.4.2A-4条规定,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置辅助热源及其加热设施。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有大便器延时自闭冲洗阀的给水管段的管径偏小,请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2009年版)第3.6.5条复核计算。
2.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存水弯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设计说明中规范名称有误,请更正。
A、政策性审查意见: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 厂房一~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各竖管顶端宜连成环状。 2. 未见室外消防给水总平面图。
A、政策性审查意见:施工图应有相关专业的会签。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35KV总变电站:
1.本工程缺少室外消防及给排水总平面图,变电站应有室外消火栓保护,应补充。
中央控制室及化验:(中建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一)强制性条文
1.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6.1.1条要求,本工程应配置灭火器,且每个计算单元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二)一般性条文
1.生活给水管道及脱盐水管道禁止采用无缝钢管,应采用钢塑管、孔网钢骨架塑料管等管材。 2.地漏应注意自带有水弯或增设存水弯。
电气部分:
A、政策性审查意见:
1.设计依据中GB50054-95规范已作废。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疏散走道指示灯应根据GB50016-2006,11.3.4条要求设计,图中个别地方不符合要求。
2.总进线配电箱出线回路应标注设备容量。
3.车间二冷库部分照明支线应根据GB50072-2010,7.3.6条设置剩余电流保护器,照明导线选择及敷设应满足GB50072-2010,7.3.7条要求,冷间灯具有满足7.3.2条要求,自查。
4.车间五DS-06,5P1进线电缆规格型号有误。 5.车间六KWY屋顶稳压灌控制箱电源从何处引来。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无。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个别开关箱系统图上未标浪涌开关的电气参数。 2.请标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本式程无此项设计内容。 A、政策性审查意见: B、技术性审查意见:
1、根据GB50352-2005规范第8.3.5.3条,在电气竖井内设应急照明灯。
站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4#粮仓:明确防止接触电压的措施(GB50057-2010规范4.5.6条)。
A、政策性审查意见: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6.4.3 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报警值不应超过300mA。
2、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3.2.2一类高层建筑的客梯等为一级负荷;应将航空障碍灯列入本建筑的最高负荷等级内。
3、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5.7.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端子箱。 4、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7.3.3.4安全特低电压回路的带电部分严禁与大地及保护导体相连接,导线不应穿钢管。
5、根据《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第2.5.4条 四层屋顶消防风机等应设就地手动控制按钮,其它请复核。
6、商场照明设计应按照明功率的10%作为备用照明。 7、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3.1条和第4.3.9.2条二类防雷建筑,当建筑物高度超过45米时 ,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外;高于 60 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 20%并超过 60 m的部位应防侧击雷。
8、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6.3.9 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设备应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等。
9、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3.6.2.3 火灾应急广播线路,不应和火警信号、联动控制线路等其他线路同导管或同线槽敷设。
10、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7.6.3. 3楼梯间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配电线路过长时,配电回路的短路保护低压断路器应进行灵敏度校验。
A、政策性审查意见: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5.4条,27AP1~27AP4配电箱内应设置II级实验电涌保护器,屋顶消防风机控制配电箱同,其余自查。 2.应提供一层广电机房照度计算书。
3.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7.2.2条,楼层非消防类公共照明系统应与动力系统分别供电,自成体系。
4.残卫呼叫系统非消防设备,不应共用消防电源。
A、政策性审查意见:无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1.4#厂房标准照度值根据GB50034表6.1.7取值。照度计算书中取值100lx偏低。自查。
A、政策性审查意见: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请标注电梯控制箱内浪涌保护器的电气参数。
A、政策性审查意见:施工图应有相关专业的会签。 B、技术性审查意见: (一)强制性条文:无 (二)一般性条文:
35KV总变电站:(本工程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应规定。 中央控制室及化验:(中建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一般性条文
1.根据设计深度要求,补充设计说明;补充照度、防雷计算书。
2.消防应急照明应有专用供电回路、平面图中应急照明不应与一般照明同一供电分支回路;消防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其线路的敷设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符合GB17945、GB13495的规定(GB50016-2006规范11.1.4、11.1.6、11.3.6条),请在图中明确。
3.消防排烟风机应有两路供电回路,并在末端切换(GB50016-2006规范11.1.5条);调度室、控制室、走道等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空调机房应设置保持正常照明照度的应急照明(安装有排烟风机)。 4.明确电源进线箱处浪涌保护器的性能参数(Up≤2.5KV、Iimp≥12.5KA、T1级);明确防止接触电压的措施(GB50057-2010规范4.4.7、4.5.6条);电源进线箱处应设置MEB箱。 5.明确小动力箱、插座箱出线回路的电缆型号及规格。
6.补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补充消防排烟风机的联动控制;调度室、控制室等场所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GB50160-2008规范8.12.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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